(张玉强)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修武法院用司法“善意”执行,将一起长期躲避执行的难案一次执结。
2013年,修武县石某以给工人开资和买车为由向朋友刘某借款3.3元不还。为此,刘某将石某诉至修武法院,2019年6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石某归还刘某3.3万元。判决后,石某仍不还钱,刘某申请修武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石某就外出打工,长年不回,躲避法院执行。执行法官经过查询又查不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于2000年2月终结本次执行。
今年5月16日,正好是石某的母亲去逝三周年祭日,心存侥幸的石某返回家里时正好被申请人发现,申请人当即将这一情况举报给执行法官。当天下午,执行法官就带着拘传手续来到石某家中见到被执行人石某。见到法官要将石某带走,一些亲朋好友上前讲情,执行法官考虑到入乡随俗,应尊重当地风俗民情,当事人家里举办婚、丧事当日,不宜现场实施强制措施。又考虑到错过这个执行时机被执行人会再次跑路,案件又会无法执行。机智的执行法官用情、理、法融合的理念对石某及其亲朋好友进行沟通。最终,被执行人的姐姐及姐夫决定替其担保,保证办完事后催促被执行人把钱还上,否则他们也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天,被执行人石某主动到法院还清了全部借款。
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近年来,修武法院充分发挥人性化执法精神,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让群众感受到人性化执法带来的温暖,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