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科 崔书利)5月18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席中共嵩县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员代表会议代表。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程相利同志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耿艳升同志参会,院全体党员干警及离退休党员干部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中拉开序幕。

会上传达了《关于召开嵩县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嵩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的实施意见》,审议通过了《中共嵩县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中共嵩县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员代表会议代表选举办法(草案)》及监票人名单,并宣读中共嵩县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出席中共嵩县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代表会议代表候选人名单。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依据选举条件和选举程序,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与会全体党员本着对党、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选票,选举产生4位同志为中共嵩县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出席中共嵩县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代表会议代表。
会议在团结、民主、务实的氛围中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