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5月12日,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开着巡回审判车到盘水街道窝沿社区河边村云盘山组就地审理了原告袁某与被告李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袁某与李某为邻居,两人因排水沟、安全通道、院坝占用产生纠纷,诉至本院,请求本院予以裁判。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属于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如果将法庭直接“搬到”原被告家门口,能够让村民更直观的了解法院工作及法院庭审活动,近距离感受法律的权威,有以案普法的效果,遂开着巡回审判车前往盘水街道窝沿社区河边村云盘山组开展巡回审理。
为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普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通过巡回法庭“进乡村”的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解决当事人所急所想所难,进村开庭不仅能扩大普法宣传面,做到以案普法,还能给予村民实实在在的法治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刘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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