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起案件,心里很矛盾。
几次想放弃,因为案件惨不忍睹,实在害怕碰它!
那32名遇难者最后绝望的呼叫,不禁让我老泪纵横。我无法想象他们被大火燃烧着,临死前是怎样痛苦地挣扎。不希望重揭伤痛,再把读者的眼泪惹出来。
之所以坚持写完,是因为除了泪水,这里还有传奇的侦查故事以及诸多的教训和启发。
我想就自己掌握的资料,对本案作一些揭秘,或许这会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1、湖上发现一艘烧毁的游船
千岛湖,又称新安江水库,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境内。东距杭州129公里,西距黄山140公里,面积982平方公里,相当于100多个西湖那么大。

所谓千岛湖,有人形象地说,就是水库淹没了山区,库里的水成了湖,露出水面的山峰就是岛。
这里湖光山色,风景如画。自1960年建成以来,一直是热门旅游线路,吸引着众多海内外游客。
1994年4月1日清晨8时许,在这里的黄泥岭深水区域,人们不仅看到习以为常的自然美景,还发现了可怕的一幕:一艘游轮浓烟翻滚,大火熊熊,快要烧成了空壳。
接到报警后,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用灭火器材控制了火势,并将游轮拖至附近码头,继续扑灭余火。
救援中,由于在甲板及客舱均未发现遇难者,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又要求迅速查找失踪者。
当地政府立即出动船只、人员对出事水域展开大规模搜索。同时,驻浙空军出动了飞机,东海舰队也派人参加搜索救援。
直到游轮灭火降温后,为探明底舱情况,淳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刘勇健用毛巾捂着口鼻,借助消防梯子,第一个下到了底舱。
他看到底舱满是积水,试了一下,水深齐腰。
在水中刚走两步,就发现一具漂浮的尸体。吓得后退两步,又碰到另外一具尸体。不久,已察觉自己周围全是尸体。刘大队长不禁打了个寒战,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全部排出积水后,进一步逐一清点,尸体居然有32具。现场警察个个目瞪口呆,因为谁也没有见过如此惨烈的现场。
最让刘大奇怪的是,遇到“失火”时,32名遇难者竟然没有一个跳湖逃生——这是相对安全的办法,却偏偏都挤到了最危险的底舱“躲藏”。他是想不通的,却没有大声说出来。
经查,失事游轮名为“海瑞”号,隶属于淳安县千岛湖经贸旅游公司。3月31日17时30分,该船从安徽歙县深渡镇码头启航,预定当晚至淳安县茶园镇毛竹源码头靠岸,但没有靠岸记录。
港监部门凭想象认为有可能停靠其他码头,对此事既没向上级报告,也没向公安机关报警。至事发,有关人员完全慌了手脚。
据了解,船上载有32人。其中,24个台湾游客(13名女性)、6名船员(1名女性)、2名导游(均为女性)。现场发现的32具尸体,说明船上人员已无一生还。
游船出事的警报立即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大批调查人员,其中包括大批专家诸如消防专家、船舶专家、痕迹专家、法医专家、刑侦专家等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全面开展各项勘查工作。
浙江省副省长刘锡荣、省公安厅厅长斯大孝、杭州市市长王永明及省(市)台办、交通、旅游、民政等部门领导,也相继赶到现场,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小组。
面对烧得面目全非的游船及32具尸体,所有人都惊呆了。但必须回答:这条船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
经初步勘查,有人说,这就是因意外引发的火灾事故;有人说,有可能是刑事案件。
当被问到,为什么所有人都死在底舱,为什么没有一人生还?
“意外事故”主张者给出的答案是:很可能大家都在底舱搞什么活动吧。再往下问,虽然越问破绽越多,“自圆其说”的办法似乎勉勉强强也能应对。
至于刑事案件,当被问到何人因何作案时,有人说,是台湾特务干的,出于政治目的搞大陆;有人说,是台湾黑社会干的,出于报仇杀人。听起来似乎都有理,查起来却不知从何下手,根本理不出具体的侦查方案。
也有理性的思考和声音,认为上述观点站不住脚,其实极有可能就是一起大陆犯罪嫌疑人干的抢劫杀人案件。
只是这种思考还不成熟,这种声音还不强烈;有待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发出强音。
但时间不等人,4月4日台湾遇难者家属就要赶来淳安,事件处理小组负责人该如何回答问题,迫切需要有关人员和专家给出答案。哪怕一时没搞清楚,实话实说也是一种办法。
不该发生的是:最终,大多数人主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意外事故”定性,倾向花钱摆平最好!
2、从“意外事故”到刑事案件
4月4日,台湾遇难者家属50多人赶赴淳安。
他们刚下飞机,即听到浙江官方解释:这是一起游船意外失火事故,政府愿意赔偿经济损失。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刘锡荣副省长也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4月9日新华社电讯稿,也称:“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人今天就浙江千岛湖游船火灾事故发表谈话指出,发生游船火灾、两岸32名同胞遇难的不幸事故,是两岸都不愿看到的,希望台湾方面客观、冷静地看待这一事故。”
直到4月12日,大陆海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在北京会见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石齐平时,还在声称这是“火灾事故”,并强调大陆方面会全力做好善后工作。
然而,“意外事故”说法,并没得到台湾遇难者家属认可。不仅不认可,而且还提出许多质疑要求如实回答。
4月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他们就把刘副省长团团围住,要求公布事实真相。
工作很难做,硬着头皮做。双方谈了一整天,直到晚间12时,终于谈妥赔偿方案,家属也同意将遗体就地火化。这就等于默认了“意外事故”,意味着事件的“圆满”解决。
有关领导终于松了一口气。
其实台湾的政治人物、情报部门、记者等一刻都没有停止活动,他们不会就此罢休,明里暗里不断挑拨出难题。
次日正好是清明。原先商定好为遇难者做祭奠法事。
经不住上述几股势力的挑拨,家属们突然集体变脸,称:“宁可不要赔偿,也要将遗体运回台湾自行尸检……”,并且堵住现场慰问的刘副省长,当场提出许多疑点,一定要他表态。
概括起来,台湾遇难者家属和记者的提问,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为什么死者尸体一半炭化,另一半相对完好?
(2)为什么个别尸体手臂出现断裂现象?
(3)为什么起火?船上使用的柴油连打火机都打不着,为什么会出现意外失火?
(4)为什么现场没有发现值钱遗物?部分尸体的隐蔽之处却发现了一些钱物?
(5)为什么火灾会烧死32人?这些人中,有不少是年轻力壮的男性,还有6个水性很好的船员,为什么无一逃生?
(6)火灾发生了,为什么没有一人跳湖逃生——这是一种相对安全可行的方案,偏偏都往最危险的底舱聚集?
如果确实是意外事故,且上述问题都经过充分思考和论证,对于刘副省长,按说不难回答。
因为恰恰它不是意外事故,用“意外事故”根本无法解释,所以刘副省长只能留下一句“真的没有办法与你们沟通”,在公安人员掩护下匆忙离开现场。
刚刚跨上汽车,又被台湾遇难者家属团团围住。经当地官员反复劝解,家属们才放走了车子。
这时,台湾记者又借题发挥,大肆渲染:大陆官员官威十足。搞得浙江官方左右不是,很难应对。
表面看,刘副省长水平有限,应对不力。客观看,由于基调不对,方向不对,叫谁出场都难办。
假如换了其他副省长,或许还不如刘副省长。很显然,这不是某个人问题,而是一个团队问题。
受历史和环境的局限,当然也受个人能力的局限,处理“千岛湖惨案”,浙江官方看来已非常吃力。
面对这艘烧毁的游船,定性“意外事故”,显然已无法自圆其说;定性刑事案件,不仅需要越来越多的证据支撑,而且需要有能力更强、胆识更大的人物走到台前。
3、两位关键人物
事件处理出现僵局。
这时,有两个关键人物先后出场。一个是《文汇报》记者万润龙,一个是公安部法医专家陈世贤。
4月4日,万润龙出席了当地新闻发布会,目睹了会上的乱象,希望到现场采访,向社会公布真相,但被浙江有关方面拒绝。
再作一点侧面了解,万记者发现当地确有封锁消息情况。
他担心很可能有人隐瞒事实,北京高层也不知真实情况。从淳安现场回杭后,遂于4日当天发出“内参”稿件,报告了“千岛湖惨案”有关情况,建议中央尽快采取措施,公布事实真相。
4月5日,中央首长看到“内参”,极为重视,并作出批示。
当日下午,也就是刘副省长被台湾家属围攻的同时,国务院即令公安部组成专家组务必于当天赶赴案发现场。
公安部专家组火速组成,成员有3名法医、1名痕迹专家、1名照相专家,一共5人,由陈世贤任负责人。
陈世贤时任公安部第二研究所法医室主任,是我国8大刑侦专家之一,也是全国顶级法医权威。
从北京赶上最后一班飞机,抵达杭州后上车就走,专家组一路马不停蹄,经连续20多小时奔波,于4月6日凌晨3点到达现场。
这一天,从早到晚专家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听取省厅、市局刑侦人员情况汇报;
二是赶赴淳安殡仪馆,选择5具典型和有疑问的尸体进行解剖化验;三是拿着尸体分布照片,现场勘查烧毁的“海瑞”号;
四是参加当晚公安厅长斯大孝主持的案情分析会。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斯厅长当然想听到陈世贤表态,希望给事件定性,其他与会者也抱着同样的目的。
此时的陈世贤,没有十分把握,还想到湖面看看,以进一步完善自己的思考。面对各方询问,他顶住压力,当天硬是没表态。
他还想连夜去湖上看看,因为大雨未能去成。
接下来的2天,陈世贤多次去湖面查看,多次和同事们一同勘查、讨论,终于得出一致满意结论。
4月8日,在斯大孝厅长主持的破案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尽管当地消防人员仍然认为,这是一起意外火灾事故,陈世贤却一语惊人:“这些台湾人和淳安本地船员导游,都是死于武装暴力抢劫,而非什么政治谋杀、寻仇杀人,更不是什么意外事故。”
陈世贤的话,一下子定下了案件性质,也改变了原有的侦查方向,这让大家很兴奋,也为他捏着一把汗。你说是抢劫,依据何在?此案如何破获?
会场静静的,人们等着下文。
接着,陈世贤一一回答了台湾家属提出的问题:
(1)因为受害者身体一半沉在水里,一半被漂浮在水上的浮油燃烧,所以他们的尸体,才会一半炭化,一半完好;
(2)一个女性死者右手前臂骨折,是因为被歹徒驱赶时受惊吓跌倒所致;
(3)失火和船只自身携带的柴油无关,一定是歹徒纵火所为;
(4)现场没有值钱遗物,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受害人遭到了歹徒抢劫。在抢劫过程中,由于歹徒人手有限,估计2到3人 ,他们虽然持有枪支及其他凶器,但是担心控制不了现场,所以没有一一搜身,部分死者才得以在身体的隐蔽之处,偷偷藏了一些钱物;
(5)为什么32人都死了?因为很可能歹徒就是当地人,他们怕被别人认出来或辨出口音,就是要杀人灭口;
(6)死者都死于底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歹徒驱赶下去的。
对于在侦查中发现的几个异常现象,陈世贤也一一作了解释:
(1)通往底舱的几十斤重的铁梯不见了,可以肯定地说,就是歹徒搬走的;
(2)多出的一只汽油桶,可以基本肯定地说,就是歹徒带来的;
(3)底舱钢板留下的孔洞,就是枪支射击和爆炸的痕迹;
(4)底舱发现的炸药包,无论是爆炸的,还是未爆炸的,不可能是船员带来的,就是歹徒的;
(5)铁梯附近燃烧最严重,说明这里就是歹徒纵火点。
以上总共11条分析解释,条条清晰明了,决不含糊,决不拖泥带水,侦查思路越说越细,越说越明。
至此,侦查员兴奋不已。循线追踪,抓人破案,陈世贤几乎等于把现成饭喂到了侦查员嘴边。
没想到陈世贤意犹未尽,对侦查思路又进一步细化。
最后他说:
黄泥岭水域是千岛湖最大的水域,“海瑞”号遇袭时天色已黑,又逢小雨,视线很暗,如果不熟悉这里水域,一般人是很难发现的。
“海瑞”号是一艘航速很快的游船,一般船只很难靠近。
由此我推断,歹徒极有可能是本地人,甚至是跟水上营运有关系的本地人。
这几个人,应该有速度很快的水上设备,诸如水上摩托或摩托艇。他们登上游船后,手持枪支、刀子等威胁受害人交出钱物,并将他们全部驱赶到底舱,实施抢劫杀人作案。
陈世贤话音刚落,几天来一直满面愁容的斯厅长,终于舒展了笑脸,十分高兴地说:嗨!老陈啊,经你这么一说,案子不就破了吗?
是的,厅长没说错,一周之后,案件告破。
4、破案过程
按照陈世贤划定的侦查方向和范围,浙江警方的侦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详细破案过程,可以在当年公开资料中查到。
读完这些公开资料,我们大致了解到以下侦查信息:
第一,紧急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警方迅速封锁路口,规定淳安县境,车辆与人员只进不出,在全县扎起口袋。
淳安是个小县城,经济比较落后,交通相对闭塞,仅有几条公路通往外界,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不困难。
第二,组织公安干警及有关干部群众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在全县境内开展全方位调查。
调查对象当然是水上营运人员。
据统计,从4月8日开始至案件告破,全县37个乡镇和县级机关共出动4047名人员投入调查工作,出动车辆、船只69辆(艘)次,对全县573平方公里水面航行过的6000多艘各类船只一一登记,一一过滤,访谈近十万人次,获得群众提供的有价值线索165条。
从以上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对一个小县城而言,那几天公安干警和有关干部群众所付出的辛劳多么巨大。
是的,缉拿坏人,别说挖地三尺要把他(们)挖出来,哪怕是挖地三十尺、三百尺,乃至三万尺,也要挖出来啊。这才是公安干警特别是刑事警察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随着调查的深入,无证从事摩托艇营运的吴黎宏作案嫌疑越来越大:
案发当天,吴买了三桶汽油,按当地加油站规定,空油桶是应当归还的,至今未还,且桶的型号规格与“海瑞”号发现的汽油桶相似;
案发前,吴曾购买过民用炸药和猎枪子弹,并向邻居借过猎枪;
有目击者称,在3月31日下午看到吴驾驶摩托艇载其他两人驶进湖里;
吴去年贷款6万元购买的大马力摩托艇,今年6月还款期将到;
有人举报,4月1日吴到理发店理发,剪掉了头上被火烧焦的部分头发;
有人举报,吴在归还邻居猎枪时,枪柄有明显的不符,也就是说吴至少有两支猎枪;
还有人举报,在案发后,吴曾托人要将摩托艇以3万元低价转售出去……
调查至此,可以说警方基本锁定犯罪嫌疑人吴黎宏。
随后,侦查人员对其关系人展开进一步调查,很快又发现与吴交往甚密的胡志瀚、余爱军的一些可疑情况。
公安机关果断决定:立即传唤嫌疑人。
侦查员于4月15日下午最先传唤了余爱军,当晚接着传唤了吴黎宏,次日一早又传唤了胡志瀚。
在大量证据面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一一崩溃。
4月17日凌晨,三人不得不如实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所述细节与现场勘查完全吻合,与陈世贤分析推断基本相符。
根据三名案犯交代,侦查员连夜前往其各自住地起赃,共起获摄像机、照相机、美元、台币、人民币、港币、手表、戒指、玉镯、项链等赃款赃物。
案犯作案用的摩托艇、猎枪、子弹、剩余炸药也一一被缴获。
同日,浙江省公安厅对外宣布破案,公布是“特大抢劫纵火杀人案”。4月20日,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公安机关破案后,大陆海协会迅速向台湾海基会通报,随后又多次通报案情。
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发表谈话指出,千岛湖特大抢劫杀人案已经破案,案犯已被抓获,将按照司法程序严肃处理。
5、还原案发过程
6月3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千岛湖抢劫、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
6月1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千岛湖抢劫、故意杀人案。
开庭前,尽管海协会曾三次通知海基会,请他们转告台湾受害者家属派代表前来旁听,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却一直未见他们来。
经审理,法庭查明:
无证从事摩托艇营运的吴黎宏与无业人员胡志瀚,为了还债和挥霍,在1993年9、10月间,开始密谋抢劫他人财物作案,此后又拉上无证从事摩托艇营运的余爱军。
三人纠集后,多次策划抢劫时间、地点、对象、手段及抢劫后沉船杀人灭迹方案,并准备了猎枪、子弹、炸药、斧头、匕首等凶器和其它作案工具。
1994年3月31日16时许,三人携带作案工具,从千岛湖镇西园码头乘摩托艇到湖中猴岛附近水域,换上事前准备好的作案服装,伺机作案。
17时30分左右,湖上飘起小雨,当开往毛竹源的“海瑞”号经过时,三人即驾艇尾随过去。
行至阿慈岛附近水域,天黑了,雨越来越大,四下也没有过往船只。吴黎宏即驾艇靠上“海瑞”号船尾右侧。余爱军和胡志瀚蒙面登上了游船,此时大约18点30分。
只见余爱军手持猎枪冲到驾驶室,朝天开枪恐吓船员,将船员全部赶入底舱。
胡志瀚冲入中舱,一斧头剁在桌子上,威胁道:“把钱拿出来,不伤害你们性命!”
吴黎宏拴好摩托艇后,端着猎枪也冲上游船,并鸣枪威胁。
在他们威胁欺骗下,6名船员、2名导游天真地认为,或许最多是劫财,不至于杀人吧,便屈服下来,先到了底舱。
见本地人屈服了,24名游客也决定破财挡灾,陆续交出钱物后下到了底舱。下底舱时,有个女游客过于惊慌,从楼梯上重重跌下,导致右手臂骨折。
等人全部下到底舱,胡志瀚手持斧头守住出口。
台湾游客交出的财物,堆满了桌子,估计价值人民币数十万元,三个歹徒一阵狂喜,恨不得马上抱回家。
但一想底舱的人该怎么办?三人又得简单地商量商量。
余爱军胆子比较小,主张劫财成功就算了,最好不杀人。另外两人不同意,并教训余:你不杀他们,就等于杀自己。余听后不再坚持。
随后,由吴黎宏驾驶摩托艇,余爱军驾驶游船,开至共同商定的沉船水域:黄泥岭深水区。
途中,胡志瀚还把通往底舱的铁梯扔进了湖中。
在黄泥岭水域,吴黎宏登上“海瑞”号,用铁丝把底舱门拧死,又同余爱军将劫得的钱物转移到摩托艇上。
接下来,他们便按预定的沉船方案,打开船上的消防栓,往底舱灌水,准备沉船杀人灭口。
或许是消防栓出了毛病,水进了1米左右,却不进水了。
吴黎宏气急败坏,随手向底舱扔了一只炸药包,因为导火索遇水,没有爆炸。
此时,底舱受害人意识到大祸临头,有的苦苦哀求放一条生路,有的欲往上冲,有的往外扔压舱石……然而,一切都晚了。
三名歹徒向底舱连开数枪,又扔了两包炸药。
爆炸声响,油柜起火,但火势不大。
吴黎宏越发焦急发狂,随即从摩托艇上取来一桶汽油,用力向底舱倾倒。瞬间,大火从底舱喷出,很快四处蔓延,也燎着了吴黎宏、余爱军的头发。
慌乱中,三人顾不上取走汽油桶(这是本案最大的破绽),仓皇驾艇逃离现场。
在逃跑途中,三人将斧头、匕首和作案时穿的服装等都扔进了湖里。
当天夜里,三名歹徒逃至胡志瀚暂住地,对所劫财物进行分赃。
次日一早,吴黎宏、余爱军分别到理发店理发,剪掉了作案时被烧焦的头发。
做完这一切,三名歹徒自以为没有留下任何破绽,正准备用劫得的钱财大肆享受,没想到仅仅半个月左右,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面对法庭出具的大量证据,他们一个个大吃一惊,吴黎宏不禁失声叫道:“没想到有那么多证人啊!”
6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黎宏、胡志瀚、余爱军一审宣判死刑,三被告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
1994年6月17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作出裁定:核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刑事判决。6月19日,三名罪犯被执行枪决。
6、几点启示
一、要实事求是,不要忽悠
本案成功破获,公安机关干得非常漂亮。如果庭审时,能够得到台湾遇难者家属配合,一定会在海峡两岸及全球产生更好影响。
遗憾的是,台湾遇难者家属虽然受到邀请,但他们却不愿配合庭审,根本不相信破案,以为随便抓几个人顶罪,表示“我们不愿配合他们演戏”。究其原因,固然有台湾当局“洗脑”的问题,但之前有关方面曾经以“意外事故”忽悠的做法,的确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那么,最初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为什么有关方面会急忙给出“意外事故”的定性呢?
我猜,或许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假如定性“刑事案件”,生怕别人议论大陆治安不好,会给大陆“抹黑”。况且,案件很快破了还好,一时破不了闹起来更难收场。
其实大可不必,如果我们实话实说,台湾遇难者家属是能够接受的。
即使案件一时破不了,至少没有什么把柄被人抓。
二是处理任何案(事)件,总有一些人相信金钱万能。只要肯花钱,大事就会变小,小事就会变了。所以定性“意外事故”最好忽悠,哪怕破绽百出,反正一口咬定“意外事故”,最后花钱摆平。这是典型的懒政思维。
说到底,与实事求是格格不入,靠的是忽悠。
所以,处理任何突发案(事)件,正确的态度永远都是:要实事求是,不要忽悠。
二、要依靠群众,也要依靠专家
事件调查或案件侦查,往往都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想处置得当,我们不仅要依靠群众的力量,而且还要发挥专家的作用。
在发挥专家作用方面,本案具有典型意义。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公安部专家组协助,没有陈世贤介入,本案很可能破不了,或者说至少还要有一段时间才能破获。
是陈世贤通过大量调查,细致分析,硬是把“意外事故”拉到了刑事案件的侦查方向,并缩小了侦查范围,刻画了罪犯脸谱。
案子破了,人们惊奇地发现:差不多全部印证了陈世贤的推断。人们兴奋地叫着:这就是专家!这就是神探!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当年破案的庆功会上,还有新华社播发的长篇通讯《千岛湖事件始末》,我们并没有看到陈世贤的名字和事迹。有关方面负责人解释,专家组不在表彰名单,是因为他们只是协助浙江方面破案。
直到后来,我们才在公开出版物上,看到陈世贤的名字和事迹。
其中原因,不得而知。
三、要敢于发出不同的声音
要弄清任何一起突发案(事)件发生的始末,都有一个调查分析的过程,最终形成更接近事实真相的结论或定性。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方面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当某种意见占上风时,有可能是正确的,也有可能不正确。
这就需要我们能够听取不同意见,通过不断的比较、论证,直到得出经得起推敲的结论或定性。
怕就怕人云亦云,怕就怕不会独立思考;怕就怕即使有了独立思考,却不敢大胆发出自己的声音。
以本案为例,当初有人主张定性“意外事故”,或是受能力水平所限,并无大错,但随着破绽的一步步暴露,自己又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却仍然怕担风险,喜欢随大流,这就不对了。
尤其可惜的是,许多同志原本有独立思考,有不同意见,却没有及时发出声来。或者说,只是一种倾向性的声音,而不是一种旗帜鲜明的声音。
比如,最先赶到事发现场的淳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刘勇健,对“失火”时没有一人跳水逃生,是有重大疑问的;又比如,杭州市公安局法医室主任丁宏主持完尸体解剖,是非常倾向于定性刑事案件的。可是,由于思考不够完善,加上当时有关领导倾向“意外事故”,他们并没有大胆发出自己的声音。
四、绝处求生,不要指望坏人发善心
在所有威胁人身安全案件中,受害人绝处求生,向侵害人“求情”,哪怕做出再低的姿态,比如下跪、磕头等举动,我都是理解的。这不是懦夫行为,我把它视为是一种谋略,一种智慧,一种生存的本能。
这样做了,坏人能发善心最好;只要能保住性命,能够逃生最好。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遭到侵害,你不能完全指望坏人发善心,而是要见机行事,寻机逃生,寻求反抗。这也是一种谋略,一种智慧,一种生存的本能。
以本案为例,客观地说,反抗的机会并不多,也确实很难反抗,毕竟歹徒手里有枪,弄不好反而葬送生命。
然而,也不是没有反抗机会。我反复研究过案发过程,在胡志瀚、余爱军刚刚登船,威胁船员下到底舱时,只要有船员或游客寻机反抗,其实是有可能成功的。
一旦全部被赶到底舱,歹徒锁住了舱门,开始扔炸药包、开枪、倒汽油,那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32个人就这样被活活烧死了。
如果不听歹徒的,不下到底舱;如果有人挺身而出,机智周旋,勇敢上前,很可能会有牺牲,但结局绝对不会这么惨。
你不要以为你完全听话了,他们就不会杀人灭口,他们就会发善心。
你不能这么天真啊……
我这样说,并没有丝毫责备、苛求受害者的意思。
我是多么希望他们活啊!
主要参考资料:
(1)新华社当年有关“千岛湖事件”全部报道;
(2)《中国首席大法医陈世贤解案》(张泽民著,群众出版社);
(3)微信公众号“真水无香公益”叶家喜的文章《破译32名遇难者死亡密码,破获千岛湖谋杀案》。
图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