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儒)5月13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就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和安排。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森主持,办公室、人事处、组宣处、计财处、后勤服务中心、检务督察处、党办、第九检察部、案管办、研究室等创建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共同学习了《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和《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各部门就目标任务、落实措施积极讨论,达成共识。

杨森在讲话中强调,院党组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确定为未来三年最重要的工作,分三步实施:2021年通过“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验收、 2022年争创“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2023年重回“全国文明单位”行列。今年通过“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验收是“三步走规划”中基础的基础,第一步走不好,后两步将无从谈起。为此,一是动员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在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各项业务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关系,集中全员智慧,形成创建合力;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从严治检,绝不允许出现负面清单情形;四是院文明办要坚持对责任部门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情况经常检查、及时督促,定期通报,以求极致的标准和最严格的要求保障各项创建任务如期完成;五是坚持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干警个人绩效考核,增加分值比重,为创建工作提供精神动力。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