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王锦辉带领刑事庭工作人员到普安县红星村、普安县坪桥村,对普安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的故意伤害罪的高某某、失火罪的姚某某进行了回访帮教。为能准确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改造情况,利用对其进行有效帮教,王锦辉等人与社矫人员深入沟通,详细了解了社矫人员的思想动态,出行及生活情况。两位社矫人员均系脱贫前的精准贫困户,他们表示生活情况越来越好,因有国家的好政策帮扶,目前有安全住房,生病也有医保的保障。对接受社区矫正能坦然的接受。王锦辉等人还告知高某某、姚某某,要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并结合真实案列,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高某某、姚某某讲述了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端正思想,遵守规定,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最后,王锦辉等人温馨提醒高某某、杨某某,由于天气干燥,注意用火安全,尤其是犯失火罪的姚某某,一定要吸取教训,耕种土地时不要用火烧杂草,避免引起火灾,他们均表示非常感谢法官的提醒,自己会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也会从犯罪中吸取教训,不会再触犯法律,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今后工作中,普安法院将加大参与社区矫正的力度,审判后及时与社区矫正机关对接,杜绝出现脱管、漏管的现象;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了解社矫人员的动态,及时端正有抵触情绪社矫人员的思想,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罗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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