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仁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黔西南州理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业主郝某、张某、刘某等物业合同纠纷9案。案件受理后兴仁法院高度重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宁和直接承办审理,担任审判长。经综合研判分析,兴仁法院秉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理念,把法庭搬到了涉及案件的小区进行现场开庭审理。
5月13日,该起案件的审判长罗宁和带领本院干警到振兴大厦小区进行巡回审判。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向业主及物业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分析产生此次纠纷的原因,细致耐心地向业主详细解读关于《民法典》中涉及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面对面的方式释法明理,让业主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庭握手言和,并同意支付所欠的物业费,业主们表示以后都会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表示将进一步规范自身的工作,管理好本公司职员、尽力满足各业主的合理要求、优化业主居住环境,物业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物业纠纷一直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难点、热点问题,矛盾易激化、成因复杂、涉众群体大等问题突出,住宅小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涉物业纠纷已经成为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显性因素。通过巡回审判进小区的方式,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起到了普法宣传、以案释法的作用,消除了不稳定因素,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切实为群众解决了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兴仁市法院将继续走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使物业公司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履约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使业主增强法律意思,依法维权。(罗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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