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辉 孙海龙)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入额检察官必须到一线办案制度的落实,检察长一线带头办案成为新常态,提升了司法办案质效,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
●带头接访 化解社会矛盾●

“您不要着急,有问题咱们慢慢地说。”3月29日,在灵宝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待室”,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华认真聆听桌对面老人叙述,一边温馨的安慰老人情绪,一边细心的记录相关信息。

为深化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践行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部署,提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该院党组切实履行带头办信办案职责,“面对面”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当天,张建华在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两起信访案件的3名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并细致进行释法说理。

“检察机关就是为民办实事的,大门随时为老百姓敞开,只要是老百姓的合理合法诉求,我们都会倾尽全力严格履职,妥善办理……”登记好信访人信息后,张建华对来访群众说道。承诺对于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确保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质性回复,有进展会第一时间告知。
●列席审委会 强化审判监督●
为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审判监督职能,落实好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规定,4月21日下午,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华依照法律规定列席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对案件发表意见。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检法两家办案质量意识和配合履职意识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张建华在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陈述的案件事实、证据、合议庭意见后,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发表意见。

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主持审委会进行了仔细研究、分析、论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并形成最终决议,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带头办案 提升司法质效●

5月11日上午,由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在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华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旭春担任审判长。

庭审中,张建华宣读了起诉书,并对犯罪的基本特征分别进行了逻辑严密、脉络清晰的举证。对各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和质证意见,依据法律规定和查明的事实、证据,当庭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最终,法院以被告人何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其依法定罪量刑并当庭宣判。何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