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得到了明显增强。4月30日,湖北省石首市公安局绣林派出所在市民报警后,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并放回大自然。

原来,市民谢某(女,24岁)发现家中飞来一只“不速之客”——猫头鹰,害怕将其弄伤,遂报警求助。接警后,绣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警民合力,将猫头鹰引到客厅地面,经民警仔细“体检”,发现体表并无明显外伤。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并放进专门为它准备的临时“小家”,同时还备了水和食物。猫头鹰通过在临时“小家”休息一晚后,感觉其体力倍增,在“房间”里时不时地扑腾翅膀并发出“吱吱吱”的声音,仿佛在说:“警察叔叔,我已经恢复体力了,快送我回家吧!”
次日,绣林派出所民警同市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一起,将猫头鹰放归森林。(余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