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宇辉 张军营)“真是太感谢了,我是真没想到咱河南偃师法院的干警能对我这个外地人的案件如此用心,执行如此神速!”4月28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一个特殊的快递包裹,打开一看,竟是一面印有“执法公正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是申请执行人栗某从千里之外的江苏省邮寄来的,以此表达对偃师法院执行局和执行干警司法为民、高效执行的由衷感谢。

案情回顾:
李某所经营的偃师某厂因生产需要,在2017和2018二年间,先后从栗某处购得价值16.5万元的钢板,并出具欠条。随后经栗某多次催要,李某仅偿付4万元欠款,栗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应限期清偿栗某货款12.5万元及利息,但李某仍未履行,栗某遂于2021年3月22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一方面查控被执行人李某的账户资金等财产情况,另一方面采取电话联系等方式查找其线索。4月19日,成功找到李某并在询问过程中,向他释法明理。鉴于李某有能力但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遂依法作出对李某拘留十五的惩治措施。
4月20日,执行局局长马俊峰带领执行干警周建辉、左小伟、许小柳开展“四官”服务进基层活动时,又专程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对被执行人家属再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家属了解到法律的严肃和执行的不易,4月23日,被执行人家属主动来到法院,一次性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当天下午,执行干警对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改正的李某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