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铃云)4月26日,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郇封法庭办公室,茶几上整齐地摆放着几沓百元现钞。沙发上一对男女面带笑容地逐沓点验,旁边的法官正与一名男子亲切地交谈着。明眼人一看便知法庭又调解了一起案件。


原来,家住孟津县的石某与修武县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及许某约定,承接该合作社的63万元的工程项目。该工程从2020年7月10日开工,于当年10月18日如期完工。某专业合作社仅支付部分工程款,余款由许某向石某出具10万元欠条,经石某多次催要至今未还。2021年2月,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崔世兵根据已查明的本案事实,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他一方面对原告石某进行劝慰,希望他能念及合作情谊;另一方对被告方释法明理,从诚信社会、人情世故、法律规定等角度申明利害。得知原告的底线后,崔世兵趁热打铁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克服困难把款还上。“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石某8.2万元,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后被告遂将现金交法官转原告,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温馨的一幕。一场纠纷,在员额法官崔世兵的努力下案结事了。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修武法院始终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理念,人民法庭尽最大努力在基层一线化解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