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永辉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河南省灵宝市人检察院现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
一、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
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开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推行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试行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着力提升答复实效。
二、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守护绿水青山
落实省委改革方案,全面推开“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以司法手段助力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发展。
三、开展农用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做实涉农检察
开展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助力守牢耕地红线。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健全“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打造涉农检察新品牌。
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持续抓好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主动告知被侵权人诉讼权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全面推广主动告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保障被侵权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助力建设豫西创新高地。
六、推动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模式,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全市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七、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积极探索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八、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调卷审查一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一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规范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九、全面推开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
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不断规范拓展听证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包括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服务保障民生、扫黑除恶等方面办案数据,同时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及时预警预防,促进社会治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落实措施如下:
灵宝市检察院将在灵宝市委和三门峡市检察院领导下,积极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每一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是以严密的组织领导保障落实。把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的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摆上重要日程,调动一切力量,按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分头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的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以实实在在的为民服务实效展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二是以扎实的工作措施强化落实。紧密结合实际,对照承诺事项,研究具体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健全责任机制,明晰工作分工,对承诺事项量化细化、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搞好结合融合,注重一体推进,把司法为民贯穿至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全力推动承诺事项的落实。
三是以有力的监督指导倒逼落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建立意见收集、工作整改、情况反馈等机制,充分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案件当事人对承诺事项办理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监督促进落实,以落实护佑民生,努力在为民实践中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