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4月24日,普安法院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利用周末开展了一次“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专项执行行动,当场执行到位兑现23.5万元,执结完毕结案6件,达成和解长期履行5件、部分履行标的7万元。

为切实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具体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普安法院结合职责职能,为进一步营造强大执行声势,营造执行威慑氛围,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利用周末开展了一次专项执行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成效,普安法院执行局提前谋划部署,对全体执行人员、车辆、装备等进行了行动编组,全体执行人员准时集结,按照事先预定的行动方案分赴盘水、南湖、地瓜、新店等乡镇和晴隆县碧痕等地开展执行行动。行动中,共查找被执行人49人,传唤到案17人,线上采取失信惩戒措施21人、冻结28个125.25万元,当场执行到位兑现23.5万元,执结完毕结案6件,达成和解长期履行5件、部分履行标的7万元,开展终本约谈2人次。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是普安法院执行干警自觉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目标要求的一次生动实践,进一步提振了执行攻坚士气,提升了执行威慑力度。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普安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动将常态化开展,在后续的行动中,将加大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的处置力度,尽快变现执结一批;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和解意向自愿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一批;对暂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严格依照终本程序依法终本一批;对逃避、妨碍、抗拒执行的案件,采取司法拘留、失信惩戒措施打击惩戒一批。(徐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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