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璐瑶 李铁牛)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当成做好新时代法庭工作的基础和载体,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让人民法庭成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

今年以来,新安县法院铁门人民法庭把铁门镇人员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邵铁强、韩和平作为法庭非常驻调解员,纳入到铁门法庭诉前调解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协助铁门法庭调解民事纠纷,增强法庭的诉前调解力量,不仅加强了法庭与镇综治工作之间的相互联系和配合,将一部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并由此建立起法庭与镇综治及辖区各村之间的纠纷联调机制。
铁门法庭特邀调解员邵铁强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连续化解两起矛盾纠纷,一起离婚纠纷因双方当事人年纪较大,未办理结婚证,无法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经调解员为双方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法院为双方出具调解书;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调解员劝导,双方当即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不再进入司法程序。两起矛盾纠纷的化解,基层调解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4月22日,铁门法庭负责人张雯和调解员韩和平一行四人到铁门镇刘河村就某村民提出的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商讨解决方案,齐心协力化解不稳定因素,该村民对法庭和调解员上门解决纠纷的做法表示感谢。
新安县法院基层法庭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进入诉讼程序;调解成功的法庭及时为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在树立司法公信力的同时化解了纠纷,便利了群众。

基层人民法庭承担着推进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在当前深化基层治理过程中,新安县法院基层法庭不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式司法,而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司法服务,走出法庭、深入基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打通了法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