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永辉 孙海龙)为持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审判监督职能,落实好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相关规定,4月21日下午,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华依照法律规定列席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对案件发表意见。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检法两家办案质量意识和配合履职意识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张建华在认真听取了案件承办人陈述的案件事实、证据、合议庭意见后,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发表意见。

审委会进行了仔细研究、分析、论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并形成最终决议,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

张建华表示,检法两家对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持续推进,将逐步达成司法标准及尺度的统一,提高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效,促进检察工作的改进和发展,形成监督与支持并存的良性关系,进一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将会更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