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洛宁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一件件好事实事暖心事,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日前,洛宁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紧盯现发案件,马不停蹄,连续作战,从接受报案到将犯罪嫌疑人刑拘,48小时内快速破获一起盗窃案件,充分显示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洛宁公安战斗力不断提升的良好现象。
2021年4月11日15时许,城区派出所民警接到贺某阳报警称:“10日上午,盛德美超市手机专卖处一部手机被盗”。接警后,民警高曾跃带领辅警赵计峰等人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案发情况,经反复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发现一女子在借机看手机时趁店员不备将一部华为P40手机偷走,价值4488元。

所长刘耀武、副所长刘江涛高度重视该案,迅速组织一警区民警加班加点开展工作,调取嫌疑人活动轨迹,分析嫌疑人可能会有交通工具,并对嫌疑人离开盛德美超市后踪迹认真查看监控视频,终于发现嫌疑人在紫竹王城东楼下驾驶一辆白色轿车离开,民警进一步工作,确定了嫌疑人的车辆信息及身份信息:刘某丽,系宜阳县三乡人。

查明嫌疑人只是案件的侦查过程,抓获嫌疑人才能追赃挽损达到破案,12日上午,城区所民警进一步研判发现嫌疑人刘某丽多次开车往返宜阳县城,并最终确定嫌疑人住处,刘江涛副所长随即带领民警高层跃、刘毅等人到宜阳县城刘某丽住处进行抓捕,办案民警经过3个小时的蹲守,于当日下午17时许,将驾车外出的刘某丽抓获。经讯问,刘某丽对其10日上午在洛宁县盛德美超市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追回被盗手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洛宁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