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李耀宗从宝塔山上下来回到家里,已是下午一点多了。
在家的左右邻居劝慰他,要他想开些,要他为还没有成年的儿子着想。邻居何子云的老婆还亲自动手帮李耀宗做中午饭。
耽搁了一个上午,也不知邮局晓不晓得他的老婆寻短见了,也没见来人叫他。
下午恐怕还得到局里去继续接受审查,他安排儿子吃完饭,自己闷闷不乐地躺在床上想心事。
他怪他父亲不该把他安排到邮电局做事。假若没有单位,他就不会受这份罪,就不会有人整他。
他怪他父亲不该让他娶两个老婆。假若不娶阮菊兰,第一个老婆就不会离开他,阮菊兰也就不会受到连累而寻短见。
他怪他父亲不该做地主、资金家,假若是贫苦老百姓,他这做儿子的也荣光,也可以站在讲台上控诉地主、资金家的剥削和压迫。
他怪阮菊兰不该十多年后生下这么个儿,他假若没有这个儿子,他也可以一死了之,免得经受人世间的磨难和痛苦,免得看到和听到人世间的是是非非。
像这样生活下去,自己受苦不说,还要连累儿子。
李耀宗这样想着的时候,就到了下午要上班的时间。他嘱咐儿子在校好生念书,自己便朝邮电局走去。
一夜之间,邮电局已经有了大的人事变动。
原来的局长调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当厂长去了,新上任的局长是南下干部,叫闫雪山。
赖组长接了李耀宗的位子,当上了邮政科科长兼治保主任之职。李耀宗到局里被赖组长请到了治保办公室。
赖组长说,老李,你的问题很严重,你小老婆的畏罪自杀更说明了这个问题。
为安全起见,从今天起,你停薪停职检查,过些天移交地方公安局。你要老老实实说清自己的问题,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是我们对待犯人的一惯政策。
李耀宗真真实实地懵了。自己的老婆死了不仅得不到同情,又加上了新的罪名,称之为畏罪自杀。那么,她有什么罪呢?
李耀宗不知道,想必你赖组长也好,你刘麻子也好也同样不知道。
一个无故的平民百姓没有罪,硬要她承认有罪,结果是什么呢?要么编造罪名,承认是国民党留下来搞颠覆活动的特工;要么就自杀。
老婆子走了这条路,难道说我也同样要走这条路?!李耀宗想到这,觉得非常可怕。
“赖组长,我除了是地主、资本家的儿子,我确确实实没有别的了。假若你缺钱用,我拿两根金条给你,你就放我一条生路吧!”李耀宗苦苦哀求着,竟想用金条买通这位苦大仇深的赖组长,获取赖组长的一片善心。
“好哇,你个李耀宗,竟敢用金钱腐蚀、收买革命干部,你一百个办不到,一万个办不到!你家藏匿金条,我马上派人通知市公安局的人去搜。”赖组长好像得到了一个宝,高兴地派人去通知公安局的人抄李耀宗的家去了。
李耀宗真后悔自己穷途末路竟说出自己家有金条。他们若真的去搜,父亲留下来的可观的遗产将全部缴为公有,他这做儿子的也无脸去见入天堂的父亲,也对不起还不太懂事的、才9岁的崽,自己的问题就再也说不清楚了。
李耀宗打开没有护栏的木窗,爬出治保办,站在木板走廊过道上,望着视线下的天井台,一纵身从栏杆上越过去,一头朝天井地面撞去。
“啪!”身子落地,脑浆并裂,李耀宗当即死亡。
当时的邮电局坐落在萍乡城武官巷巷口的一个大祠堂里。
一楼是邮电营业厅、报房、信报投递、话务房、邮件分拣,二楼是局长、科长的办公室。
祠堂的中央是一个长方形天井。下雨下雪天,雨雪直落天井。
没有雨雪的日子,阳光直照天井,给阴暗的祠堂增添些许生气。
邮电营业厅正面朝街道,人们邮信发电报到邮局来甚为方便。
正在营业的职工和办理寄信的市民,猛见一团大的物体落入天井,又见一团血喷涌而出,吓得脸色铁青。
反应快的职工惊叫了起来:“不好,有人跳楼了!”
楼上办公的局长、科长和前来办事的几个人探身子朝下看,闫局长说了声:“李耀宗自杀了,通知市公安局派人现场验尸。”站在闫局长身旁的政工办郭主任便按照局长的指示照办去了。
不一会,鸣着警报的警车和公安人员赶了来,现场拍了照,向目击者或在场的人了解了一些情况,作了笔录,法医对尸体作了初步验证,证明是坠落自杀死亡。
赖组长协同公安局的人员,在李耀宗家的床底地面下,扒开了两个活动的地面砖,取出了一个铜钵,铜钵内装有十根金条和二十件金银首饰以及被政府没收的财产清单。在现场拍了照,对搜查到的金银作了记载。
正当他们带着胜利果实打算离开时,郭主任赶了来,告知李耀宗已坠楼自杀身亡。赖组长便告别公安人员,跟郭主任回到了局里。
因为李耀宗没有其他亲戚,只有一个才9岁的儿子,没有能力处理李耀宗的丧事,市邮电局决定,由局出安葬费,请近郊的农民把李耀宗尸体埋了。
李耀宗的尸体刚抬出去,邮电局的墙壁上就贴上了“李耀宗罪该万死!无产阶级革命万岁!”等标语。
因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李耀宗或李耀宗的小老婆阮菊兰是蒋介石派来的特工,公安局便下不了结论。
闫雪山局长认为市革委会应该有一个处理结论,起码对李耀宗的才9岁的儿子应该有个交待,便派赖组长去请示市革委。
赖组长的目的达到了,也不想对李耀宗的儿子李春花作什么究竟,反过来,他还有些同情这个失去了父母的孤儿。
到市革委会后,赖组长就把自己的想法和闫局长的意见向主任作了汇报。
他对主任说:一、对李耀宗及他的小老婆的死定为经受不起审查而自杀;二、李耀宗家的财产收归国有;三、李耀宗的儿子李春花的抚养费由邮电局出,供养到16岁。16岁前的学费由印染织布厂负责,按学费收据报销。
革委会主任认为赖组长讲得合乎情理,便同意革委会成员研究后再下文执行。
不久,市革委会就李耀宗、阮菊兰的死及善后处理发了一个文件。文中称李耀宗、阮菊兰经受不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考验,走上了自杀这条路。鉴于无证据证明他们是潜伏下来的特工,也没有明显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和反革命活动和言论,不按反革命论罪,没收李耀宗家全部财产。其子李春花由市邮电局负责供养到16岁,其学费由市印染织布厂按学费收据支付。李春花的生活问题由八一街吉星路居民委员会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