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通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钱,我还!”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拖欠工程款纠纷案,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王信真诚耐心的调解、规劝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缴纳了全部执行款。

2020年4月,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签订建筑合同协议书,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的个人住宅房进行建设施工。随后,原告王某及农民工按照要求按质保量完成了住宅房的建设,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不愿支付劳务费及工程款。双方因此对峙法庭,经法院判决胜诉后,被告仍置之不理,原告迫于无奈只能将自己的所剩积蓄垫付给工人们,但仍是螳臂当车,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王信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卡等账户予以冻结,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同时,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对张某做了近三个小时的解释工作,并告知其有能力拒不偿还欠款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沟通劝导,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将所欠案款交付给了原告。至此,该案圆满执结。(田景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