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璐瑶 李铁牛)“您好!我们是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工作人员,今天来这里为你们进行上门送达和法律服务。”这是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幕。

4月13日,河南省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一行三人携带六个案件卷宗材料及判决书,到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及该小区,对六个案件民事判决书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并就案件当事人所提出的疑惑进行判后答疑。铁门法庭工作人员还劝解双方,虽然案件在审理期间双方因为存在分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判决后双方仍可以摒弃前嫌,充分利用上诉期间进一步协商,便于彻底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同时,就该房地产公司前段时间审理结束的20个系列案进行回访,主动向企业征求意见,进一步优化审判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模式、改善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铁门法庭工作人员还对在场群众咨询的案件以外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达到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始终,以务实的举措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成果,充分履行法院职能作用,聚焦群众危难愁盼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法律服务“零距离”服务百姓,使司法工作更接地气、更暖民心,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