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族、家庭伦理讲求“上慈下孝”,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有慈爱的态度,教给谋生的手段,但是在实际上,由于古代社会物质生产的有限,绝大多数父母所能做到的是在艰难困苦的生活条件下将孩子“拉扯大”,就是有恩于子女。社会的观念对此似乎也不再有更高的要求。社会对“孝”比“慈”有更多的关注,产生的专门的经典著作——“光宗耀祖”的话,今天偶尔还能在事业有成者的口中吐出,他们之所以努力向前,是为“出人头地,光宗耀祖”。而这样的话,在古人则是口头禅,人们做事业,历艰辛,有一个目标,就是光大门楣,为祖宗争光。家族也以此期待于族人,用家族的集体力量,予以特殊的培养。古代人们的为家族争光,表现在科举时代,中举人、进士者,返乡要拜祠堂,或为宗祠立旗杆,或向家族捐献田产,壮大家族实力。皇帝及地方政府,也会因某人的业绩或义行,奖予匾额,家族将它挂在祠堂,引为殊荣。品官有家庙祭祀制度,成为法定承认的望族,何其荣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