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程萌)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彻底清除发改案件中的顽瘴痼疾,落实“案件质量提升年”各项措施,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规范裁判标准,降低案件发改率,提升服判息诉率,4月1日,焦作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发改案件“面对面”类案评析会。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中级法院16个业务部门围绕重点发改案由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以及下一步如何规范裁判标准进行了专题汇报,各基层法院针对汇报内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大家表示,两级法院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统一执法思想和裁判标准,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闭门办案、自行其事。只有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才能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清除顽瘴痼疾的工作目标。
王波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类案评析会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她指出,市中院各审判业务庭对重点案由的发改分析有数据支撑、有理论依据,对两级法院统一裁判尺度有积极意义,根据会议情况,要进一步整理完善形成指导意见。
就下一步如何统一裁判尺度,王波要求,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市中院各业务部门要针对认识不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存在差别、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等审判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发布典型案件,统一裁判理念,切实消除“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要聚焦一审案件质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把牢程序关、证据关、事实认定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提升一审案件质量,从根本上降低一审案件发改率,减少上诉案件,优化案件结构,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市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发改案件的沟通机制,总结个案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对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基层法院要主动与中院业务部门加强交流,对中院发改有异议的案件,可以按照《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发改案件实行“面对面”双向评析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向中院提出异议;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根据各基层法院提出异议的情况,可以召开类案评析会,也可以到基层法院开展个案讲评,加强条线业务指导。要充分发挥院庭长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作用,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加强监督指导,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同时充分运用“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实现对“四类案件”的实时、规范监管。
会议由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利学主持。分管业务部门的市中院院领导,专职审委会委员、县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全市员额法官参会。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