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县电动自行车持有量快速增长,电动自行车存在速度过快、稳定性低、安全性差等问题,存在诸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道路通行及停车秩序,提高城市文明建设程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4月6日下午,交警大队组织电动车商家、车主代表召开《洛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低速电动车管理座谈会》。

座谈会上,首先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低速电动车整治视频短片》。大队长马伟强同志对我县现有低速电动车保有量及事故情况进行分析通报,表示下一步对低速电动车不按规定让行、占道、随意变道等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严格管理;针对政府即将出台的电动车统一管理办法征求代表意见。
随后,代表们分别进行了发言,并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
1、政府出台政策对电动车进行统一管理,设立查验点;
2、建议购置电动车时购买保险(交强险),费用由买家承担;
3、在买家购置车辆时,商家有义务应向顾客宣传交通法律法规;
4、对已经销售的车辆,由销售商进行电话通知上牌。

最后,副大队长丁耀平指出低速三、四轮电动车标准不全,易发生交通事故,且发生事故无稳定保障,由于少数驾驶人安全意识及驾驶水平不到位,易造成事故,对社会造成危害极大,下步将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电动车进行取缔。

电动车已成为广大群众出行和运输的重要工具,关系到家家户户的生产、生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电动车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意义,将电动车管理纳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抓实工作统筹部署,树立便民服务、教育引导、共治共享的理念,立行得通、真管用的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工作始终;确保有计划、有目标层层推进电动车管理立法工作,高效推进电动车管理进程,全力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