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淑环)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并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3月25日、26日,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淑环一行,走进偃师市翟镇镇田中小学和偃师市芝阑外国语小学,通过现场讲解、赠送法律书籍、派发宣传单、举办法治讲座的形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上千名师生及家长“零距离”聆听普法教育讲座。

咨询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检察官向师生及家长赠送了一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手册等宣传材料。学生们领到宣传材料后都认真阅读,现场咨询法律问题。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答疑解惑,进一步激发了师生及家长们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


咨询活动后,两场法治讲座精彩开讲。未检检察官李淑环以小学生“家里—学校—离校”的运动轨迹为切入点,列举了校园生活中的一些警示例子,提醒学生们预防违法犯罪要从小做起、从平时生活点滴做起,克服、杜绝不良习惯,介绍了自我保护的方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通过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解读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结合近几年办理的未成年人相关案例,以案说法,以法说理,对可能引发的校园安全、同学间的矛盾纠纷、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可能引发的性侵犯罪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告诫同学们要自觉遵守规则、遵纪守法,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告诫青少年学生。引导同学们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远离违法犯罪。同时鼓励他们要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宣讲员闫晓洁以“远离伤害,保护自己”为主题,结合小学生心理特征和法律知识实际需求,主要围绕“独处时的安全”和防性侵教育两方面的内容开展,意在提升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她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行为,分析背后可能隐藏的危险,引发大家对生命的宝贵性、唯一性、不可逆转性的认识,并告诉孩子们坏人是会伪装的,独处时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在防性侵教育环节,与在场学生以你问我答的方式进行互动,带领师生们学习了“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还发放了未成年人自护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身体的隐私部位、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以及万一遇到性侵害应该怎么办,循循善诱地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遇到危险时的反应能力,教导同学们要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们学在其中、乐在其中,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反响热烈。“活动不仅让我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增强了我们的法治观念,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同学们纷纷说道。


芝阑外国语小学校长董晓娜表示:此次活动弘扬了法治精神,拉近了检民距离,充分践行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让大家受益匪浅,有效提升了师生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为构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活动是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校园环境,将教育整顿激发出来的履职担当切实转化为工作动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检察机关的一份力量。下一步,该院将以教育整顿为抓手,立足检察职能,抓实做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及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形成检察机关与学校的良性互动,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