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为群众办实事” 洛宁县司法局十项公开承诺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重点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开展轻微违法减免处罚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及时依法办理。
五、扎实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公开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中心接待日制度,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群众咨询。
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强乡村普法骨干培训,3年内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到8名“法律明白人”,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七、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依托县域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法规志愿服务队,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八、全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进一步优化村(居)法律顾问队伍,扩大专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覆盖面,年底前专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比例达到80%。
九、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县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及“重阳节”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将小额继承公证办理由原来1万元额度提高至1.5万元额度。
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和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洛宁县司法局将成立工作专班,对上述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批评纠正,同时按照教育整顿各项要求,坚持做到政治教育贯穿始终、“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统筹抓好各环节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高质量服务彰显司法行政担当,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关注、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监督我们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