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普及民法典知识,弘扬民法典精神,维护民法典权威,充分加强广大师生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推动民法典宣传、推进、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4月2日下午,闹店镇中心校举行民法典宣讲活动,由闹店镇初中政教处副主任王艺帆带领解读。
宣讲活动中,王艺帆向全体教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作用以及看点解读,并结合与师生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对应讲解了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以案讲法、以案学法。
【解读民法典亮点】
一、明确胎儿利益保护;
二、以年龄来划界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调为8周岁;
三、再次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四、扩大监护对象范围;
五、单位将不作为监护人。
六、完善撤销监护人情形;
七、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
八、细化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增加保护数据、虚拟财产规定;
九、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十、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作了明确的规定。
学习结束后,全体教师进行了深刻的交流讨论,闹店镇初中校长褚灿辉表示《民法典》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典,是百姓生活的百科全书,全体师生一定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让《民法典》成为校园安全的守护神!
本次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闹店镇教育系统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对全面推进闹店镇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依规治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也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撰稿:常小宽
供图:王艺帆
审核: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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