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笑笑 崔书利 周文龙)赵云忠同志是一名转业军人,先后在河南省嵩县法院从事执行、刑事、民事审判工作。扎根法庭10年,田湖法庭庭长。2019年起,他接手嵩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成为一名专业的家事审判法官。

在田湖法庭工作期间,面对案多人少的局面,赵云忠发扬军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除了加班加点工作外,还将案件逐一进行繁简分流,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事务性工作,缩短办案周期,从而提高了结案率。2016年至2018年,法庭全年受案平均300余件,结案率达99%。特别在2017年法庭结案率为100%,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达标,名列前茅。除了完成审判工作外,赵云忠还主动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人民调解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建立了法官联系。让他们参与案件的诉前调解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对行动或交通不便的当事人,赵云忠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到农家小院、到田间地头解决纠纷。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增进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提高了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近年来田湖法庭先后获得先进集体、被评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涉法涉诉越级“零信访”竞赛先进单位等荣誉。
2019年初赵云忠调回院里工作,负责审理县域的家事纠纷。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众所周知,婚姻家庭类案件涉及人身及情感关系,同民生息息相关。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情绪失控、大吵大闹的现象时常有之,法官很容易成为当事人宣泄情绪的“出气筒”、“垃圾桶”。
针对此种情况,转业军人出身的赵云忠同志却有自己独到的工作方法。一是注重倾听,让当事人充分阐述自己的想法,从而找到调解工作的突破点;二是注重调解,向当事人讲法律、讲道理、讲道德、讲人性的美与丑、善与恶,力争将双方矛盾缩小至最小化;三是注重判后答疑,让当事人对判决胜败皆服。
让我们通过以下的数字来直观感受一下赵云忠同志的工作:2019年1月至今,赵云忠同志共受理家事审判案件503起,结案率98.35%。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7.44%,调解率47.21%改判、发回重审0.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据此推算,他平均每天至少要审理并审结2起案件。在这样繁重的工作量之下,赵云忠同志的结案率及服判息诉率等却能一直保持在民事审判庭第一位,不得不说,这除了有效的工作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因为赵云忠同志始终有一种不忘初心、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
他常说“办理家事审判案件以来,虽然每天都很累,每天都身处别人的矛盾漩涡之中,但每当调解一个案件,看到一个个家庭成员之间能握手言和,消除隔阂,也觉得自己的工作很值得,也是一种幸福”。 “每天触摸百姓的酸甜苦辣感同身受,个人的人生经历也更加丰富多彩,每天办案、调解、沟通、劝服,感受这样的人生也很有意义。”
十多年来,他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市法院系统优秀转业军人”、“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县政法系统矛盾化解先进个人”,先后八年被评为“办案能手”和“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
赵云忠同志的默默奉献和坚守,为曾经出现裂痕的家庭送去了温暖提供了保障,诠释了司法为民的真正内涵。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