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很受启发,反复读了三遍,弄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
人生都是从四个字到四个字。
哪四个字呢?违背天规,必遭报应。
这不是迷信,这是个警示人们向上的真理。
下面我就给大家说说。
所谓天规,用理论讲,就是文章说的那样。但那太深奥了,不适合所有文化层次的人。
我今天把这些道理用浅显易懂的文字表述出来。
您可以忽略,也可以思考。
人生其实很不容易,一辈子说长很长,它是一天天,一日日,一分分,,一秒秒走过来的。
但他又很短,一眨眼,浑身的零件儿都破损了。然后老态龙钟,没有情,没有爱,最后孤老死去。死去了,曾经的拥有都成了别人的啦,曾经的好名声化为了泡影。但曾经的坏名声却挥之不去。
许多年以后,人们对曾经的美好淡泊了痕迹,提到谁作恶的那些事,历历在目,如数家珍。
这是因为,人都是有感情的。当他付出了真情,得到的却是伤害,那么这伤害,就像一把匕首,但那道伤痕依旧,那些疼痛依旧。
所以说,只有这种刺痛,能让人长记性,能让人觉悟,能让人看清真假人。
再回到天规上。用刀子刺伤人,就是违背了天规,让人恨上一辈子,这是轻的,他本人遭到报应才是重大的。
这里遇到一个词,那就是报应。
很多人认为这个词是迷信用语,是不科学的。
其实,我们用例子来说它,大家就知道它是很科学的了。
我有个朋友,五年前她认识了一个主编,由于会来事,用假象把自己包装得非常完美,取得了那位主编的信任。
不要说那位主编,就是主编身边的所有人都相信她是个好人。
了解我朋友的人都说她面相很阴,不是省油的灯。
那位主编就是不信。
主编说了一句很有水平的话。
“我只要用心交她,她不会伤我的。她是律师,又是文人。”
于是,这位主编给我的朋友改稿子,让她获得了二等奖。本来该是一等奖,中间有个小插曲,屈居二等。
那位主编还发誓一定让她成为世界名作家,教会她写作,给她出书,带她去国外采风等等。还要介绍中国作家协会的名作家给她认识。
不久,时间很短,我朋友的所有无德的品质全部显露出来。
只举一件事说明。
朋友无照经营,这是违法之举,被投诉了。
朋友立即怀疑那位主编。于是,她用非法手段获取那位主编的手机号,然后说尽了谎话。这些谎话涉嫌诬陷。
那位主编给她录了音。录音中,她自己报了姓名,自己承认自己无照经营。就跟一个弱智人一样,人家投诉她无照经营,她自己连脑筋都不动,就承认无照经营。可后面的话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精神不正常的人。
她说:“如果再告我,就是诬陷了,我会报警。”我听着录音笑喷了饭,这是哪儿跟哪儿啊,这不是里外不分吗?就这手儿还当律师,作家!
最可恨的是,当那位主编投诉了这件事。我的这位律师朋友竟然说那些话不是她说的,“就凭我和她的关系,我会告诉她这些吗?”这里的她只主编。
至此,这个例子结束了,我们分析一下这个例子。那位主编和我的律师朋友都犯了天规。
那位主编不认真假人,识人,只看表面而被欺骗。这是她的错。这是她违背了天规,遭到了报应。
我的律师朋友用假话欺骗,把自己包装起来,一旦遇到了个人利益的问题,便原形毕露,既无才又无德的极差品质变展示给人。这是她违背了天规,遭到了报应。
这里说的报应就是可悲的结局。
人在违背天规时,会出现可悲的结局。但这结局也有本质的不同。
那位主编的结局虽然很悲惨,但她失去了一个败类朋友,她认清了一个骗子,认清了一个卑鄙小人的嘴脸,至此,今后永远不再和她做朋友,也会及时警示所有人,看清她的丑恶。
从这点看,这又是好的结局,坏事变成了好事。
她有两套录音,一个是我的律师朋友诬陷工作人员的讲话,一个是我的律师朋友丑恶的嘴脸暴露给工作人员,让人笑掉大牙的录音。
她可以随时随地发布出来,让所有人听。这又是按照天规办事得到的帮助。这位主编及时看清了我的律师朋友的嘴脸,及时退出来。这是按天规办事。
我的律师朋友可就惨了,她的卑鄙就攥在人的手里,她永远都抬不起头。如果这些录音让律师协会听听结局会怎样?如果让她的丈夫儿女儿听听又会怎样?
这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她永远得不到好老师写作上的指导了。她永远不会出书了,即便自费出书,也没有人真心实意的给她修改了,她的文章都不叫文学作品,都得大改。她失去的是钱买不来的东西,这就是违背天规的下场。
天规是个好东西。叫它天规有点儿吓人,如果叫它“尺度”“纪律”“美德”会更好些。
一个人做事,必须讲分寸,必须讲纪律。必须讲美德。
一旦失去这些,你便什么都不是。
记得,一个人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不可没有德。
共产党员更应该讲纪律讲品德,不能拿到了党票,大言不惭地写道简介中。以此炫耀,却在行动上是个矮子。
这样不可以。这样的人,丢失的是自己的人格。人格一旦人格丢了,永远什么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