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关于在机动车驾驶证C照
科目三考试路线禁止练车、路侧
停车的通告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车驾驶证C照科目三考试路线在京宁路(南段)、翔梧路(南段)、滨河北路(中段)已正式启用。为确保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0条、90条、99条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驾校开展机动车驾驶证C照科目三培训须在交警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内进行。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考试路线练习模拟考试。违者,一经电子抓拍或当场查获,对练习学员按“无证驾驶”给予15日以下行政拘留、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罚,对教练员按“将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给予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三、禁止在考试路线两侧停放车辆。违者给予200元罚款处罚。
四、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3月26日













以上车辆本次仅对其进行曝光,即日起洛宁交警将对京宁路(南段)、翔梧路(南段)、滨河北路(中段)考试路段的违停、私自练习模拟考试,占用考试地点的车辆进行拍照上网并处罚曝光!(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