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飞)3月24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安排和部署新年度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期间,机关和基层6位代表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畅谈了自己立足本职,抓好检察业务的经验体会,诠释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真谛。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压实领导干部办信责任
助推群众信访矛盾有效化解
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郭煜
2019年以来,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 “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采取“矛盾化解、跟踪问效、关口前移”等三项举措,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信的示范作用,认真办好群众每一封来信。两年来,共接收群众来信187件,其中领导办信46件,均实现案结事了。
一、注重矛盾化解,提升群众满意度。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领导办信始终。一是层层把关,精准分流。针对群众来信类型提出办信意见,经员额检察官、部门主任、主管检察长、检察长把关审批,分析研判后分流至对应业务部门,确定一名院领导负责办理。疑难复杂信件均由主要领导挂帅承办,回应来信人“信上不信下”的心理,增加办信权威性。二是认真研判,化解矛盾。对于涉法涉诉信件,办信领导通过查阅案件卷宗、对接原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仔细核查,研判掌握案情;亲自约谈或走访来信群众,安抚群众情绪,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争取群众信任,有效化解矛盾。三是释法说理,争取认同。对于一些群众的不合理诉求和不予支持的办理结果,办信领导用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的语言说法理、谈情理、讲道理,解开群众心里疙瘩,争取群众充分理解与认同,减少无效信访、多头信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0年9月,我院收到三门峡市辖区群众秦某某来信,反映律师在代理其案件过程中涉嫌对其诈骗,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未得到依法处理。办信领导第一时间联系接谈秦某某,面对面安抚其情绪,认真听取其诉求,并电话联系当地办案民警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以通话免提方式让秦某某知悉案件进度。随后办信领导详细向秦某某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等,耐心为其答疑解惑,秦某某非常满意,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二、注重跟踪问效,提升办信质量。坚持以办案标准办理每一封来信。一是一信一卷,动态监管。对群众来信当日拆、当日审、当日录入系统;建立台账,全面记录办信节点、进度和相关舆情;按照案件立卷要求,为每位来信群众建立办信卷宗,将来信受理、分流、办理、答复等环节形成书面材料入卷归档,便于动态监管、逐案跟踪督办。二是职能融合,做好办信 “后半篇”。加强部门间统筹调度,建立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努力缩短办信期限,促进信访问题实质性解决。根据刑事部门提供的司法救助线索,办信领导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筹集救助资金,2年来为4名被害人申请发放救助金3.5万元,受到群众好评。三是强化监督,提高质效。利用办信台账和业务报表,梳理来信人诉求,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纳入检察监督重点,围绕相关领域社会治理难题,制发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跟踪整治效果,提升群众满意度。将群众反映的饮用水问题线索移交本院民行部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城区饮用水专项治理,取得较好效果。
三、注重关口前移,延伸检察触角。认真落实“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制度,在矛盾多发的乡镇选聘5名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涉农检察联络员,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一乡镇一检察官”联络机制。院领导和部门主任20人作为涉农检察专干,分包19个乡镇和1个街道,对接涉农检察联络员和当地政法委员,搭建沟通联络平台,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通过走访、调研、现场接访等,将工作方式由“坐堂接访”向主动下访转变,变“门诊”为“巡诊”,面对面了解群众诉求,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开展普法宣传、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等工作。2020年8月,1名院领导在与卢氏县某乡镇涉农检察联络员交谈中了解到,该镇2户村民因建房事宜发生纠纷,矛盾曾由争吵升级为肢体冲突,经村委会调解无果。该领导多次实地走访双方当事人及其邻居,详细了解双方矛盾焦点,耐心对其说法理、讲情理,分析利害后果,促成双方和解意愿,最终在涉农联络员及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及时消除了一起“民转刑”隐患。两年来,共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引300余人次,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在全省组织开展的执法满意度调查中,卢氏检察院在卢氏政法队伍中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