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飞)3月24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安排和部署新年度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期间,机关和基层6位代表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畅谈了自己立足本职,抓好检察业务的经验体会,诠释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真谛。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 助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工作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侃
在去年开展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市院案管办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为抓手,找准案件质量的深层次问题,在整治顽瘴痼疾、规范司法行为上出实招、见实效。
一、成立四个小组,严控评查质量。一是成立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案件评查工作纳入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开展。二是成立个案集中评查小组。从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中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10名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成立个案集中评查小组,根据专业特长细分下设5个评查单元,逐案开展评查。三是成立案件评查复议小组。从市院各业务部门中选调10名中层正副职成立案件评查复议小组,专门针对评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解疑答惑。四是成立第三方评议小组。主动与市律师协会联系,邀请3名具有丰富刑事、民事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案件评议,增强评查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明确九类重点,规范评查流程。一方面,确定案件评查重点。严格落实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刀刃向内的要求,明确涉黑恶、不捕、捕后不诉、捕后撤案、撤回起诉、无罪判决、认罪认罚上诉、改变定性以及上级交办督办、领导批示等九类党委政府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为重点案件,依据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报表数据,最终确定25件重点评查案件,涉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办理各环节。另一方面,规范案件评查流程。采取“五步评查法”,即,个案集中评查,评查员及律师代表对个案开展评查、评析;问题反馈和异议申诉受理,向案件原承办人逐案反馈个案集中评查结果并接受个案异议申诉受理;个案复议,市院案件质量评查复议小组对承办人提出的个案异议进行集体研究、逐项复议,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并对评查结果进行修正;上级院复核,经市院复议后认定疑似存在实体问题的案件,报送省院进行复核把关;检委会审议,前四个环节结束后,将最终评查认定的个案问题提交检委会审议。
三、突出三个转变,增强评查效果。一是评查标准向“精细化”转变。既对“文书证据等项目是否齐全、排序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框架式评查,又对文书用语、标点符号、行文格式等内容进行细节式评查,严防“小瑕疵”引发“大问题”。二是评查重心向“规范化”转变。既评查案件证据是否扎实、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实体问题,又评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判决归档等各环节办案程序和文书质量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实体、程序双规范。三是评查范围向“全面化”转变。既评查纸质卷宗,又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使用、办案信访因素处理以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评价监督。
四、用好三个抓手,督促评查整改。一是用通报警醒整改。将25个案件的评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印发全市两级院,见人见案见事,明确指出在实体处理、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及系统应用等5个方面出现的具体问题,触发干警自我整改的紧迫感和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二是以台账督促整改。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案具体问题,分类别分情况整理汇总,以台账方式予以记录并逐案制作问题清单,连同个案评查结果通知书一并反馈给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同时,将问题清单转化为任务清单,将问题台帐转化为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责任人,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责任人逐项整改销号。三是用问责倒逼整改。建立案件评查和纪检监察衔接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实体问题和严重程序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案-件比、不捕率、不诉率、退补率等核心业务指标,优化评查项目,改进评查方式,用好评查结果,助推我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纵深开展。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