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司铃云)2021年3月23日上午,来自济源市的王海,在河南省修武县政法委副书记都喜中的陪同下,来到修武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着“秉公执法解执行难题,执法如山扬社会正气”的锦旗,送到执行局以表达感激之情。

王海是一名打井队负责人,2012年10月,其所在的打井队为修武县七贤镇某村打了两眼机井,但该村一直拖欠12.73万元不予偿还,使得打井队时常捉襟见肘,生产时断时续。万般无奈,2019年,王海拿起法律武器,一纸诉状交到法院。修武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七贤镇某村支付原告王海工程款、利息、鉴定费合计17.59万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焦作中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虽然生效,但被告仍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海遂申请修武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被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缴款通知书。又对被告的房产、车辆、银行卡等进行网络查询,结果显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突破执行瓶颈,执行人员经多方了解,查明被执行人与七贤镇各村共用镇财税所村级经费账户,遂予以冻结,后被执行人经费到账即扣划。拿到执行款的王海抑制不住内心喜悦,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修武县人民法院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百姓办实事、解难题,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