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成绩量化评比办法
为了尽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1. 正常情况下每学期考评两次,即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
2. 期中考试语、数、外等大科,采取同年级、同学科横向比。史、地、政、生等小科采取跨年级纵向比。以平均分的平均分为准,凡是低于这个数值的属于二类,反之为一类。另外凡是平均分高于及格线的均视为一类,反之低于及格线的均视为二类。一类、二类的基础分分别为60和50分。在此基础上,再比较各自超过平均分的平均分的优秀生人数,凡是教两个班的一个优秀生分值为1分,教三个班的分值为三分之二分,四个班的0.5分,六个班的六分之一分。基础分与优秀生个数和相应分值的乘积之和,即为每个老师的得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惩。
3. 期末考试以联考为准,实验班按进入全县前1000名的人数,1至100名每人次2分,101至500名每人次1分,501至1000每人次0.5分。普通班按进入全县前2000名为准,1至500名每人次2分,501至1000名每人次1.5分1001至1500名,每人次1分,1501至2000名每人次0.5分。如果联考取消,按期中考试计算方法为准。
4. 音、体、美、微学科教师,以参加县市各级比赛成绩为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90、80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0、65、60分。没有参加活动的按老师的平均分的平均分兑现奖惩。
5. 论文、文学(必须本人创作的)、课题(必须是本人真正研究的)、优质课(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的)之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分20、18、15、12分。
6. 见义勇为等荣获荣誉或特殊贡献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加分20、18、15、12分。(以有关部门的证书为准)
(邓连朝供稿)

作者简介
邓连朝,河北省基础教育专家库成员,邢台市读书达人,邢台市邓连朝创新工作室创始人,中小学高级教师教师。目前正在致力于打造自信教育和家庭教育。临西县散文学会副会长,作家协会副秘书长。1992年小说《队长》荣获第二届华夏青少年写作大奖赛优秀奖。2017年8月13日以来《父亲您走好》等五篇文章发表在《牛城晚报》。在《邢台教研》《邢台教育》《教育实践与研究》《拉萨教育》《河北教育》等刊物上发表了十几篇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