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孟浩)无业青年男子深夜“碰运气”,随手一拉车门,盗走车座包内1万元现金。3月13日,犯罪嫌疑人裴某被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仓头派出所在一处破旧出租屋抓获。

2020年10月9日,县局指挥中心接到夏女士报案称自己放在车内包里的一万元现金丢失。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被盗车辆车窗玻璃、车门均没有被撬痕迹,立即将情况通报县局情指联勤指挥中心,民警立即案发现场和周边沿线监控视频进行比对,研判分析后,锁定一名身穿灰色夹克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运用智慧新警务侦查手段,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新安县曹村镇裴某(男、30岁)。
经查,案发后裴某外逃,而且为了逃避打击,更换电话号码并断绝与外界联系,案件陷入僵局。仓头派出所办案民警丝毫不气馁,通过对裴某的社会关系进行走访排查,经过大量工作对比分析,确定裴某潜逃落脚于平顶山市叶县。2021年3月13日21时,仓头派出所组织警力在叶县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裴某抓获。
裴某交代,当天从网吧出来,身无分文,路过夏女士的车旁看到车内的背包,便起了贼心,萌生 “碰碰运气”的想法,随手一拽竟打开了车门,就实施了盗窃,裴某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裴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离车时要锁好车门窗。勿将汽车当成保险箱,切忌将包、现金等贵重物品放置在机动车座上,不给小偷留可趁之机。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