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急促的铃声响起,电话那头是一直未露面的被执行人,气愤的质问法官为什么冻结银行卡,至其寸步难行。最终,被执行人来到法院,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原告张某与被告耿某原是友好的邻里关系,口头约定由原告将自己名下电表转让给被告耿某经营的一家网吧使用,但一直没有变更登记。在2020年初,原告收到供电公司催缴电费的电话,才发现被告一直拖欠电费。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无果,只得先垫付拖欠电费。之后原告多次催要电费,可被告拒绝支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调查,判决被告将原告垫付的电费偿还给原告。可被告依旧无动于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耿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手续,但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耿某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及时对耿某名下所有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予以冻结,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很快,被执行人的电话便打来了,原来是耿某在超市购买东西付款时,发现其银行卡无法支付,便着急慌慌地去银行询问情况,才知晓是法院冻结了自己的账户。耿某刚至法院时还义愤填膺、振振有词,通过执行干警一番入情入理的讲解后,眼中流露出惭愧的神情,最终将所欠的电费如数偿还给了申请人。至此,案件顺利执结。(田景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