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海龙)2021年3月15日,第39个消费者权益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关乎人民群众在消费过程中对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联合市场监管局到全市各大超市、药店和农贸市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检查人员对灵宝市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以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检查品种。着重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存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详细查看经营户食品购进渠道、相关资质证明索取情况等。检查人员还抽查了部分药店,重点检查特殊药品的保存储藏、处方药物购买流程是否规范、销售人员有无相关资质等。
此次食品安全大检查旨在对各经营单位起到警醒教育作用,进一步维护灵宝市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放心。检查组对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当场指正,并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同时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