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初现时,我即开始对数字社会的研究,曾经乐观地向媒体展望了大数据即将为我们生活带来的种种便利以及对经济、社会、观念乃至社会治理带来的积极影响。但互联网毕竟原创于美国,因此预测中国大数据的真正到来至少需要20年更多的时间。后来大数据到来之快大大超乎预料,再次显示了中国文化超强的融合力。
大数据确实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影响了观念,改变了人与人交往的方式。但同时,也带来诸如大数据欺诈、大数据杀熟、大数据泄密、大数据垄断、大数据歧视等等副面影响。如今,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无法摆脱大数据的监控,在大数据中裸奔。人设计了算法,又成为算法的奴隶。
事实又一次证明,科技进步,未必等于社会的进步。如果社会缺乏共同的价值观,科技进步就是双刃剑,既能造福人类,也可以助纣为虐。就像炸药、核能的发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