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依法治国是时代发展进步的需要【时评】
文/王世杰(陕西延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的核心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理论指引下,不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积极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境界,迅速营造出了全社会宣传法治、尊崇法治、推行法治、使用法治的良好氛围,人民群众学法爱法懂法遵法的热情越来越高,开拓出有目共睹的崭新局面。
在我国经济社会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党的核心领导登高望远、审时度势,引领全面依法治国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他在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经验教训,系统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其核心要义概括为“十个坚持”,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力量源泉、发展道路、总体目标、工作布局、首要任务、基本方针、科学方法、重要保障、“关键少数”等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构成了一个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体系,把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高度,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我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必须不懈坚持、力争不断取得全面依法治国新成就。
我国如今正处于着力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历史时期,面对国际百年来未有之大变局和国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显得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党的核心领导指出:“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依此可以看到党中央和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极为重视。这就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仅需要政法系统协同推进,还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增强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法治的关系,坚决杜绝“发展要上、法治要让”苗头、现象的出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不断延展的新形势下,我们不仅要勇于担当、增强自信、大胆作为,而且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保证一切社会活动在依法遵法守法的基础上进行,让依法为荣、违法可耻、犯法必惩形成人人的基本意识和不变观念,并始终运用法律法规极力规范自己的一切思想行为,做一个新时代法治意识强、法治素质硬的合格共和国公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唯一正确的道路,是毫不动摇走下去的必须。因而我们所有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做遵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要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要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只有全社会凝成共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就一定能够在新的征程上,因有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力支撑和保障而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作者近照

作者简介
王世杰,笔名晨钟、高原晨钟;西安市阎良区人,现居延安市;富县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诗歌网》认证诗人,《中国作家网》认证作家,微信公众平台《洛滨文学》总编;早年曾被省政府两部门聘为信息员,同时被多家主流媒体聘为通讯员、特约通讯员,发表了大量新闻通讯,并先后在《人民文学》《解放军报》《诗刊》《农民日报》《陕西日报》《陕西农村报》《延河》《山花》《人民网》《新陕网》《丝路金融文学网》《延安日报》等数十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及网媒发表诗歌、散文、小说、纪实文学、随笔、评论等千余篇并多次获奖,大量文字因被转载见于全国著名和各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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