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淑环)
亲爱的家长朋友、同学们:
你们好!“寒雪梅中尽,春风柳上归。”在这个草木勃发、春山可望的三月,同学们迎来了新的学期。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很高兴又和大家见面了!不知不觉,这已经是我陪伴大家的第四个学期了,这次,我想跟大家简单聊一聊规矩与法治的话题。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人类生存与活动的前提与基础,人们总是要在规与矩所形成的每一个范围内活动。世间万物都有规矩,正所谓国有国法,校有校训,家有家规,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遵守家规。对青少年而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古人也说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们大家从呀呀学语起就开始接受家教,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生。所以最近几年,我们国家一直在大力倡导家风建设。大家也都学过《三字经》《弟子规》《曾国藩家书》等传统文化经典著作,古代人把家风总结为五常八德,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八德主要是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其实,家风家规一直贯穿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同学们可以回想一下,自打小时候起,是不是父母就教我们要尊老爱幼、与人为善、诚实正直?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家风家规,也是我们接触最早的一种行为规范。
严守校纪。每一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章程和规范,在同学们入学时就会开展校规校纪教育,让大家知道什么是纪律,督促大家尽快养成严谨规范的学习态度和生活作风。一个学风淳朴、教学严谨、遐迩闻名的好学校,必然以学生行为良好、举止文明为基础,以学校日常管理严格规范为保证。严管才是厚爱,请不要把遵守校规校纪当成负担和束缚,它是我们在学校安心快乐学习的防护墙,只有在校规校纪下学习生活,才能有舒适的学习环境和真正的自由。
法伴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尊重、关心、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这一点在我们国家的法治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在我国,有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刻守护着大家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风险和新挑战,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修订,新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内容上基本覆盖了校园霸凌、网络成瘾、家长监护不足、烟酒侵害等具有集中代表性的未成年人问题,充分贯彻落实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和“优先保护”的政策以及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发力,未成年人的权益需要我们共同维护。

今日之风华少年,明日之国家未来、社会栋梁。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我们的发展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理想和担当的基础是文化自信,并由此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持续奋斗。广大青年要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胸怀理想,志存高远,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并为之终生奋斗。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象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都会扣错。希望同学们在未来的道路上,牢记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容忽视。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注重养成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坚定法治信念,做社会主义法治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