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淑环)为进一步深化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增强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治观念,培养法律信仰,树立守法意识,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3月5日下午,在全国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偃师市直中学,开展“德润心灵 法助成长”春季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学校师生及家长讲授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法治课,偃师市关工委、教体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参加。
活动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争做新时代好少年”暨“党史、国史、法治”进校园为主题,主会场设在该校多媒体会议室,分会场设在该校24个班级教室。该校1300多名师生及家长委员会成员认真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纪检组长、法治副校长王旭光以《用法律保护自己 守护世界》为主题,通过生动有趣的动画视频、PPT课件等形式,结合党史、国史及青少年学生的行为习惯和身心发育特点,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侧重点,详细阐释了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和调整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分析发生在身边的一系列真实、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多角度深入剖析抢劫、聚众斗殴、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常见形式及其危害性,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定义、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及预防措施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和策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主要针对青少年中部分学生性格急躁、自控能力较弱、法治观念淡薄的一些不良行为,告诫大家不要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法论事,用深刻的案例,警示学生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自我分辨是非的能力,远离违法犯罪,不要做让个人后悔、家庭忧心、社会不安的糊涂事。同时,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寻求法律保护。要胸怀感恩,爱国爱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培养健康的生活、学习方式,珍惜学习时光,做新时期的好少年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以真才实学回报家庭和社会。

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赢得学生们阵阵掌声,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同学们纷纷表示,参加这次法治进校园的活动,受益匪浅,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身边形象、实际的案例,了解了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承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会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养成良好的习惯,在校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保护好自己的人生,不要染上污点。

在座谈环节,未检检察官李淑环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情况及特点,就如何提升中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如何提升普法的实效性、如何有效安排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标准化课件的日常教学等问题深入探讨,对校园周边安全、公寓治理、社团活动及到检察机关进行体验式法治教育等进行谋划,并解读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的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内容,就该法将“性教育”纳入法条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话题,与思政课老师谈中学生性教育的必要性。要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遵纪守法,让思政课成为一门有温度课,给学生心灵埋下真善美的种子,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让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李淑环表示,通过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防范不法侵害,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使命光荣,意义重大,我们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这项工作。在新学年,我们将研发更多高质量的课件,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在他们心间播种下法律的种子,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励志勤学筑信念,德法兼修育人才”。偃师市直中学校长王东科表示:开展本次讲座的目的是帮助青少年立德、学法、懂法、用法。此次活动给学生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课,加强了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远离违法犯罪,同时增强了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和法治氛围。
春润万物,法润学子;德法同行,健康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关工委、教体局的合作,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安排,继续做好“德法共建”校园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法治精神深入校园,让学生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