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新亮 胡晓 崔书利)刘静雅,女,1994年11月出生,26岁,中共党员,2017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自参加工作以来,曾多次参与重大安保工作。荣获县“五一巾帼标兵”“洛阳市五一巾帼标兵”等。

作为一名作九零后女警,她尽自己最大努力去保卫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群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参与办理刑事案件20余起,刑事拘留15人,抓获逃犯4名。岗位变动后,作为出入境管理科窗口民警,她本着“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的工作理念,坚持的客观公正工作态度,为紧急必要办证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电话全天候24时畅通,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及时解决群众办证需求,真正做到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工作中,共接受群众电话咨询2650余人次;受理出国境证件8600余证次;期间从未办过一次错证,从未收到过一次投诉,受到了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参加公安工作已有三年有余,虽然每天从事的工作千篇一律,但每天面对的群众问题却是各不相同。她始终坚持在学习中进步,在进步中砥砺前行。以永葆积极热情的工作姿态,为平安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个人寄语:我会永葆入警初心,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始终相信美好、追求美好、创造美好,不驰于空想,不好高骛远,脚踏实地,奋力作为,做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人民警察。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