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孟浩)2021年2月4日上午,河南省新安县公安局石井派出所接到镇政府林站的报警电话称:在石井镇龙潭大峡谷景区内有人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处警,在对起火点周边勘察时,一条铁线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民警判断这是用来电野猪时扯的电网,此次火灾也极有可能是因此引发,于是民警顺藤摸瓜,经过一个小时的排查,终于在龙潭沟村张某某家的旧宅中发现了电野猪的电瓶、升压器等设备,在民警对现场进行清点时,发现张某某屋内还存有猎枪一支,铅弹若干。事发后张某某感到害怕从家中逃离,经民警多方工作,张某某于2021年3月3日投案自首。
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私设电网狩猎隐患大,这种行为不仅触犯了治安处罚法,也是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防火所不允许的,必须坚决制止、严厉打击。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私藏枪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购买、不持有各类非法枪支,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周围有人私自持有枪支的,应立即拨打110上报公安机关。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