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宁有个村,叫“大钟寺”。大钟寺就在洛宁老县城北边的坡根,离老县城不过一里左右。
那一年,来了一群当兵的,要和老百姓在大钟寺前广场上联欢。于是,县城附近的老百姓,三个一群,两个一伙,带着长凳子,搬着小椅子,都来到大钟寺广场。

当兵的在广场上拉起一道白布,搬出一个匣子。摆弄了一会,白布上便出现了许多和真人一样的“人”。白布上那些人,干啥的都有。推车的,挑担的,骑马的,坐轿的,来来往往,不停乱动。老百姓从没见过那布上会动的人。个个惊奇,人人稀罕。一会儿,当兵的把匣子收起,布上就什么也没有了。
大家回家的时候,一路议论纷纷,都不知道是咋回事。有的甚至说:“人家当兵的,把鬼祭活了,装在匣子里。需要时,放出来活动,不需要,就又把活鬼收回到匣子里”。这话让听的人毛骨悚然,吓的人睡不安稳。
这是老一代讲的真实往事。

后来,才知道,那是“无声电影”。据《洛宁县志》记载,1926年,“冯玉祥部属梁冠英师长,率军经过县境,联欢期间,放映一部无声电影,观者甚众”。这是洛宁最早的电影。那时,县城百姓从未见过电影,自然议论纷纷,胡乱猜测了。
到了1936年春天,国民党军队路过洛宁,又在大钟寺广场放咉了一场“有声电影”,这让大家更感到无比神奇。不过,从此,县城的老百姓知道了“电影”这种新鲜事物。

时间很快到了抗日战争时期。1943年,日军由开封向西进犯,当时的省政府西撤。在洛宁县城和大钟寺各放映一场名叫《保卫家乡》的电影。从此,百姓对电影不再陌生。后来,1947年,国民党驻军又在县城多次放映电影。
新中国成立后,县里成立了电影队。在县城西北隅,文化馆东边,设了个电影放映场。电影场是露天的空旷地,四周有六七尺高的土墙围着。人们看电影需要自带凳子,没有凳子的就站着看。

电影是公演卖票的。电影票五分钱一张。那时人贫困,尽管钱不多,许多老百姓也舍不得花钱。鸡蛋二分钱一个,看场电影,把鸡四五天下的蛋都看没了。尽管如此,电影还是很快发展起来。
大人可以不看,可娃子们不行。想看,大人又不给钱,于是便想办法。
一种办法,是在电影场门口反复观察,等待时机。见验票把门的稍不留神,便“腾腾”快跑几步冲进去。验票把门的又不能离开,只好放任不管。另一种,是看见有大人拿着票进门时,便悄悄拉着那个大人的袄襟,尾随其后。把门的以为是大人带的小孩,也就不再追究。还有一种,是干脆翻墙。放映场围墙东北角,有一处围墙低。小朋友们,便你踩着他肩,他凑你上墙。上到墙上的,再拉下边的上去,然后一同跳下。

后来,翻墙的人多了,电影队便派人专门在围墙内来回巡视。抓住翻墙的就扭送出去。然而,孩子们眼尖,见厕所没人巡视,便到厕所围墙处翻。有时候,不熟悉环境的孩子,从墙上跳下去时,站不稳,一只脚掉在茅坑里,也是常有的事。为了看个电影,孩子们也付出了代价啊!
那些胆小的娃子,便在门口等。等啊等,等到电影快完时,门口就不再有人把门验票了,叫做“放水”。一“放水”,门口大人小孩一拥而入,能看十几分钟放水电影。电影啊,你咋恁吸引人呢!
这一时期,《永不消逝的电波》、《战上海》、《渡江侦察记》等战争影片,《乔老爷上轿》、《杨乃武与小白菜》等古装影片,为县城百姓提供了不少精神食粮。

后来,老县城有了“人民大会堂”。里边座位一层比一层高。电影便在人民大会堂放映。《朝阳沟》等影片都是在会堂上映的。那一年,朝鲜影片《卖花姑娘》轰动县城,昼夜不停,轮场演出。影片中的苦情,让许多人带着手巾进、擦着眼泪出。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开大会和演电影多在洛宁二高中操场。当地驻军,军民同乐,几乎每星期都在操场公映电影。这段时间,《红灯记》、《沙家浜》等“样板戏”以及时政新闻片,都在操场演出,成为百姓唯一的文艺享受。

随着县城范围的扩展,洛宁新城建成了“新城影剧院”。放映电影的中心便迁往新城了。电影也由黑白变为彩色,由一般屏幕发展到宽银幕。在新城影剧院,《妈妈再爱我一次》同样煽情成功,县城到处唱起《世上只有妈妈好》。另外,《望乡》、《红楼梦》、《少林寺》等影片,都曾让县城百姓轰动一时。
随着电视机和“家庭影院”的普及,人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各种信息,电影逐渐衰微。只有放映队在各村各社区巡迴演出,观看电影的人也少了许多。

时代前进的步伐,加快了人们意识的变改。曾几何时,一种新的放映形式在县城出现。“影视城”成了年轻人经常光顾的场所。“立体电影”也随之诞生。生活片、爱情片、科幻片、卡通片、武打片、恐怖片五花八门。虽然票价不菲,每场每位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但场地舒适,又不论观众多少,都按时开演,很是方便。观众少的时候,甚至可称为“包场”,适应了年轻人的心理需求。对年轻的情侣来说,电影内容无关紧要,清闲享受成了主题。
现在,县城的百姓,是不是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影视春天?

作者简介:金玉国,男,县城人,大专学历,1945年生,中学高级教师,洛宁县"教坛明星",曾在《洛阳日报》发表《特殊考场》等,《我的老师》获洛阳日报征文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