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敏只)下车离开之后,车钥匙拔走了没?贵重物品带走了没?车门拉一下是不是真的关好了?车窗是不是真的都关上了?就这样一个“拉车门”的小小动作,如果忘记,可能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破获案件3起,涉案金额一万余元。
2021年2月22日16时许,刑警大队接群众张某报警求助,其停放在路边的汽车车门被打开,车内现金及若干物品被盗。接报后,刑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展开侦查,经现场勘查及监控视频分析,民警认为一名手提红色手提袋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分析,民警发现该男子与2020年12月抓获的涉嫌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庄(其因盗窃车内财物于2020年12月被取保候审)非常相似,通过连夜研判追踪,民警锁定了嫌疑男子的活动范围,并组织警力展开布控蹲守工作。2月24日早上,抓捕民警成功抓获王某庄,当场缴获赃款6000余元及物品若干。

经审讯,王某庄对其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庄交代其囊中羞涩,看到路边车辆想试试“手气”,没想到“运气爆棚”,真有车辆没有上锁。王某庄趁四下无人进入车内翻找,将车内的现金和若干物品拿走。王某庄说,第一台车得手后,他沿街随机“检查”车门,发现都已上锁,才作罢回到住处。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庄因涉嫌盗窃被吉利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吉利警方提示:车辆不是保险箱,平时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有条件的要将车停在有人管理的停车场所。其次,停车之后千万不要怕麻烦,离开车子时还要拉一下车门把手,确认车门是否真的锁上,车窗是否锁好,避免“锁而不实”的情况发生。另外,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财物,以免给盗贼可乘之机。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