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我那结婚证,一张十几公分的小纸,一半面积是毛主席像放金光,朵朵葵花向太阳,还印着毛主席语录“要斗私、批修”,下面则是手写“发布票一尺半”,凭此可以买布料。
不能看出,这是婚礼也要“革命化”的时代。我1970年结婚,结婚没请一天假。午间休息我们去领了证,下午继续上班。晚上举行婚礼,第二天照常上班。结婚没告诉两面的家人,也没请一个客,咱俩的晚饭是从食堂打的。更没买家俱嫁妆,婚房是我住的单身宿舍,一间,单人床一张,是单位分给的。增添了一床军用被,还是爱人骑自行车帯来的。婚礼仪式共7人,大家挤在的一间小房里。我们军区宣传部教育科长郭志华领科里同志参加,副科长薛启捷主持,一个小时结束就了。
结婚共花18元,主要买了点烟、糖、花生之类。这样的婚礼现在看来难以置信。今天如果这样结婚一定会成爆料新闻,但那时却没人说啥,因为这样的婚礼才符合那个时代的氛围。
前两年,我老伴发牢骚,她说我们那是结的什么婚呀,要不咱补个婚纱照吧。我说免了吧,这已是历史了,补个婚照会串味。再说,婚姻是否成功与婚礼花钱多少没有关系,马上到金婚了,这不也挺好的吗!老伴也感到我说的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