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曹晓靖 白雪)2月25日上午,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依法应邀列席偃师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对3起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发表意见。

去年以来,偃师市连续发生3起盗掘古墓葬刑事案件,参与犯罪人员多达20余人,对该市文物保护造成较大破坏和威胁,社会影响恶劣。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偃师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3起案件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特别是对文物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进行专题研究,在对3起盗掘古墓葬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经省、市检察院批准,对已经到案的14名被告人全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依法承担被盗掘古墓葬的勘探、修复工程费用,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为准确打击犯罪,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2月25日上午,偃师市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对盗掘古墓葬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进行专题研究,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依法应邀列席审委会,在听取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审理报告后,就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和判决书中要列明对被告人的惩罚性赔偿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加强了案件审理的法律监督,促进了依法公正审判。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