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4日下午,广西省南宁市一辆试驾车冲向了人群,造成了4死6伤的严重交通事故。
案件回顾
2021年1月24日下午13时许,在广西省南宁市白沙大道星光立交辅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家汽车销售企业工作人员驾驶一辆无牌待售车辆,先后与9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事故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暴露出汽车销售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和隐患。


为加强汽车销售企业待售车辆转运、试驾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24日,洛宁交警深入辖区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大队民警对汽车销售企业作出以下要求:
一是严禁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严禁非法改装车辆,汽车销售企业要加强车辆转运驾驶人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驾驶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闯红灯、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汽车销售企业应当严格审核试驾人员驾驶资质,对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严禁驾驶试驾车辆。
二是要规范试乘试驾安全管理。汽车销售企业要规范开展购车人员新车试乘试驾,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保证试乘试驾交通安全,对专门用于试驾车辆,要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牌证,并在车辆两侧及后部粘贴或者喷涂试乘试驾车辆字样标识;对临时用于试驾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粘贴试乘试驾车辆字样标识。
同时,要建立试驾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汽车销售企业健全试乘试驾安全管理制度,试驾人员应当在销售企业专门人员陪同下驾驶车辆,试驾及陪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陪同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企业负责人及销售人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大家一致承诺,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把道路交通安全放在首位,从习惯入手,从细节入手,真正做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来源: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