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伯伟)哪里有险情,河南洛宁公安交警就奔赴在哪里,在全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同时,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洛宁公安交警群体英勇救火的事迹被传为佳话。

火情就是命令,责任就是使命!兵贵神速!2月22日17时47分许,正值晚高峰时段,车流量大,正在岗台指挥的洛宁县公安交警大队辅警夏天浩突然发现永宁大道白银广场路边绿化带内起火,一边迅速从岗台冲向起火点,一边用电台紧急呼叫其他辅警进行支援。事不宜迟!辅警梅阳、金鑫、黄东坡接到警情后,立即拿起警亭内的脸盆和私家车上的灭火器赶往扑火一线起火点,奋力展开救援,防止火势蔓延。约十分钟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很快将暗火控制了下来,大火终于被扑灭。随后,消防车辆赶到,对周围隐患进行消除,避免暗火复燃。由于灭火及时,没有引起重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公共财产安全。

救火结束后,交警辅警们立即返回各自工作岗位,指挥疏导交通。由于救火时间较长,滞留车辆较多,为了确保每辆机动车都能安全通行,他们一边疏导交通,一边对车辆进行温馨提示,从而确保了每辆机动车都顺利安全通行,这种敬业奉献精神受到过往司机和行人的普遍好评。
大火无情,人有情。在十字路口和交通要道,他们是交通指挥员,为人们出行保驾护航;面对火情,他们更是守护人民群众安全的战斗员,奋不顾身地扑火,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赢得了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洛宁警方在此提示广大群众:“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要铭记于心,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一旦引起火灾,造成经济财产损失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