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立朋)2020年以来,河南省孟州市检察院紧紧围绕高检院、河南省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和张军检察长调研河南时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基层院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弘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相关经验做法在第十五次河南省检察工作会议暨第七次重点工作讲评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也是焦作市检察机关唯一一家基层院做典型发言。
一是注重转变理念,在司法办案中强化为民担当。坚持把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都当做“天大的案件”来对待,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在办理未成年人贾某故意伤害案中,通过多项“救心”举措,为家庭困难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5万元,促使被害人在赔偿金额上作出合理让步,案件双方握手言和,依法对贾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日报》报道。二是注重党委支持,在司法办案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中,针对法院司法行为不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而又怠于改正的问题,灵活运用监督方式,积极向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努力用“软监督”促成“硬实效”。在办理李某胜、李某庆与某担保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检察监督案中,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召开法检两院案件协调会、公开听证会,最终促使法院撤销了原裁定。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三是注重横向联动,在司法办案中满足人民期盼。在办理异地执行监督案件时,针对与被监督机关相互不隶属、监督难度大的问题,该院主动邀请当地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参与监督,多方聚力,横向联动,确保办案效果。成功办理了河南省检察院交办的一起长达23年的行政争议案,《检察日报》报道。四是注重上下联动,在司法办案中增进民生福祉。对于涉行政机关执行监督案件,该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机制优势,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精准监督。办理上级院交办的韩某诉人社部门工伤认定纠纷案,推动人社部门在限定期限内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受到河南省检察院高度肯定,被高检院评为“2020年度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