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铁牛)新年伊始,面对大量新受理案件,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分类检索,仔细排查,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审判思路,尽最大努力将审判工作中的“不便”化“简便”,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年关前后,铁门法庭不放松办案节奏,针对辖区企业多的特点,把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办理作为重点,全力服务辖区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铁门法庭在审理辖区某重点企业2起涉营商环境案件时,开辟“庭前调解”绿色通道,均不到一个小时在庭前就调解结案,受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铁门法庭法官张雯在接到某企业涉营商环境纠纷起诉材料后,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如果按照正常诉讼程序审理,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费时费力,可以通过案前调解解决纠纷。张雯取得双方同意,在案前进行调解,经过耐心调解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当即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按照协议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对铁门法庭快速、高效、便捷的办案风格给予高度评价。
“铁门法庭对我们的服务十分到位,经常到我们企业走访,帮助我们研判预防法律风险,送法上门,我们的很多合同类纠纷案件在他们的协调下,基本上都是调解结案。可以说铁门法庭对我们的帮助很大!” 辖区某重点企业的负责人说。

该企业在年关有不少合同类纠纷案件,铁门法庭针对该企业情况,分批次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依法让原、被告双方各自陈述事实、表明态度,并耐心听取各方意见。适时向双方提出纠纷解决建议,在原、被告都能接受的情况下,敦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在办案时严格按照繁简分流工作要求,根据涉企纠纷具体情况,紧跟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将案前调解与诉前调解、诉中调解有机结合、无缝衔接,努力探索新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调解工作中坚持耐心细致、努力创新的工作理念,让更多的当事人知晓并认可调解,让企业也享受到多元解纷机制带来的便利,既减轻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同时也实现了矛盾纠纷梯次滤化,节约了司法资源,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