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段华峰 于文娟)为有效减轻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环境污染、噪音污染,渑池县公安局广泛宣传,增派巡逻警力,加大打击力度,对在辖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于近日快速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行政处罚2人。
2月20日上午8时许,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在工作中发现,万洋国际西有人燃放鞭炮,特巡警大队闻声即动,迅速前往万洋国际西进行处置。经查,孟岭村居民赵某某经营五金加工行业,今天系春节后第一天开业,为预祝生意兴隆,在明知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通告》要求下,仍心存侥幸心理,在其租住院内燃放500响的鞭炮。后局合成作战中心及特巡警大队将赵某某交至城东派出所处理。
无独有偶,当日上午9时许,城东派出所在五里河村巡查时,听到附近有鞭炮声。经查,五里河一物流院内有燃放爆竹的痕迹,经询问,郭某某承认是其在打扫屋内卫生时发现两年前存放的“墩子炮”,因孩子好奇贪玩,想要点燃鞭炮,自己非但没有阻止,竟默许孩子在院内燃放,被民警当场查获。
城东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对两起违法行为人批评教育并做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望广大市民朋友认真遵守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创建山清水秀的环境尽一份责任。违者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
【编辑 赵萌阳】